花湖街道办事处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5-08-14 来源: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办事处

机构名称: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办事处

机关职能:(一)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本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党建,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

(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辖区内履行政府延伸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

(三)组织、协调开展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宣传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统筹协调辖区内的城市管理、人口管理、住宅小区管理和文明创建等社会管理工作。

(五)指导、支持和帮助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自治平台,组织、动员居民、各类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

(六)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平安,搭建沟通平台,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人民防空、自然灾害预防、科学普法、公共卫生、节水环保等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营商环境建设,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经济发展数据采集、分析等综合服务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职能转变: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托或者交给街道办事处承担;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需委托或者交由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应经区人民政府决定,并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机构设置: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党务政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服务等工作。承担人大工委日常事务和人大代表联络等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区委老干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区域内党建服务工作;负责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社会工作、意识形态、民族宗教事务、文明创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两委”管理、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用房、居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街道微信公众号、红石榴驿站、工会驿站、社工站日常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区委社工部、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民宗局)、区委政策研究室、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落实经济发展规划,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市经济融合发展,增加居民收入。统筹做好对上“三争”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调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建设、社区集体“三资”的监管、科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政府采购、地质灾害治理、危房改造、市场监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科协)、区住保局、区建设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黄石港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港区分局、黄石兴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区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区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区商务办)、区金融办等。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物业用房、业委会、残疾人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街道综合文化站、未保站日常工作。负责电梯加装、危旧房管理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住保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残联、区红十字会等部门。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社情民意收集办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做好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安全应急、社会治理、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综合防灾减灾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黄石港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等部门。

六、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武装部)。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等工作,指导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统筹落实数字城市平台建设、大数据核查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日常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政数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其他区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部门。

七、综合执法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依法承担街道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拆违控违、市容管理、环卫园林、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燃气排查、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污染防治、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对应区城执局、区水利湖泊局、区住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石港区分局,以及其他各类执法主管部门。

八、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整合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各类网格,建立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为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提供支撑。承担收集、上报涉及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应急管理等各类信息,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动态和突出问题。统筹协调12345热线问题。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应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政数局、区网格中心及其他各类网格业务主管部门等。

机构领导:

康庆锋  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唐  谦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周德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平安法治、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信访维稳、民族宗教、综合政务、政协、工会、工商联(商会)等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殷金灿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更新、征地旧改、国土、规划、市场监管、地质灾害治理、集体“三资”管理、妇联、科协等工作。分管经济服务办公室、花湖农场。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  曼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纪工委、监察室全面工作。对负责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黄  聪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分管综合行政执法、环卫园林、管网改造、乡村振兴、森林水利湖泊、生态环保、交通运输、人民武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共青团等工作。分管综合执法中心、武装部。对分管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和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柯子龙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民生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安全生产、物业管理、业委会管理、危旧房管理、退役军人事务、老年体协、红十字会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协管平安建设办公室。对负责领域的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因公外出、开会、学习、考察、请假等情况暂时无法履职时,由AB角同志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互补位,共同推动工作。现将领导班子成员互为AB角明确如下:周德军同志和殷金灿同志互为AB角,黄聪同志和柯子龙同志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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