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解四难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存在住房难、看病难、就业难、生活难“四难”之一或多种情况的人员。
二、办理地点
原则上应向户籍地街道或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街道或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三、所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若遗失,提供身份证信息、入伍退伍信息及退伍安置信息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如可以查到相关档案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相关证明,如查不到相关信息则需本人去查询个人档案,复印入伍退伍材料);
注:1970年之后退伍区退役军人局才可能有档案;
4.银行卡复印件;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6. “四难”所需材料:①住房难: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房屋照片;②看病难:出院小结;③就业难:无收入证明。
④:生活难: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政策解读机关及解读人等信息:
解读部门:花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解 读 人:柯成涛
联系地址:花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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