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黄石港工业园区2022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来源:.

辖区各单位、各部门、江北社区:

由于黄石港工业园区(江北管理区江北农场)的地理环境是南依长江、北临策湖,部分地势低洼,每到汛期(5-8月)就成了江水压顶,湖水内患,内涝严重的局面;每到旱期(8-9月),江水回落,湖水下降,又面临严峻的抗旱形势。这些都增加了管理区防汛抗旱工作的艰巨性。根据江北的实际情况,我们要高度重视并抓紧做好2022年防汛抗旱的各工作。黄石港工业园区防汛抗旱工作总原则是贯彻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确保重点,全力抢险的方针,达到“抗洪保平安,抗旱夺丰收”的总要求,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排大涝,做到不溃一堤,不损一闸,不淹一块地,不旱一亩菜。为了确保黄石港工业园区辖区人民生命安全、财产安全、企业安全,确保今年防汛抗旱目标任务的胜利完成,特拟定黄石港工业园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调整黄石港工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所成员

彭建佳 管理区党委书记主任负责防汛全面工作

副所长:管理区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负责园区企业人员调度工作

龚新福管理区党委副书记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及抢险保障工作        

员:王泽友  管理区资产经营办部长、防汛办主任

程世权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负责长江干堤江北段防汛值守调度  

管理区财政分局局长

彭铮骨管理区司法所所长、武装部负责人

管理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管理区党政办副主任

顾三雄管理区应急办主任

管理区综治办主任

管理区社会事务办主任

段亚飞管理区应急管理办副主任、防汛办副主任

城管中队队长

        王金宝江北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黄石港工业园区防汛抗旱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王泽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管理区机关三楼,主要负责江北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和领导安排的工作。

二、长江干堤防汛预案

防管区段:自黄冈市木材公司门口至老区分段(长1.2公里),江堤防汛根据长江汛情的变化,按浠水县及散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执行,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安排好值班巡逻人员,搭盖值班木棚,准备防汛材料,如土、沙、石子、草袋、木桩、草等。

2.预备运输车辆。

3.值班电线、电灯及防汛急用照明等由管理区经济发展负责安装。

4.做好江提防汛前期准备工作和清障工作如铲除堤内杂草,对堤段进行检查、查险、整险,并消除隐患。

5.组织成立抢险突击队,主要由经济发展组织辖区企业及居民等人员,人数为50人,抢险突击队队长、副队长由经济发展局局长程世权和自来水厂副厂长刘书林担任。

6.江堤防汛值班人员由自来水厂、学校、健丰牧业公司、等单位和居民抽调安排50人负责,由程世权同志负责调度。

7.当长江水位达到设防水位时,开始巡堤查险,注意江堤外公路边堤脚有无散浸发生,一旦有险情,派专人防守,并做好险情记录。

8.当长江水位涨至警戒水位,防汛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巡逻人员等40人要上堤上岗,实行24小时值班,抢险突击队集中待命,同时加强巡堤和査险力度,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并及时处理;当长江水位涨至保证水位时,一是全民动员,全力以赴,防汛指挥所人员全部上提严防死守;二是对各类险情全力抢救,并做好群众的转移及疏散工作。

三、策湖大堤江北段的防汛和内涝排涝工作

策湖堤江北段主堤为1.8公里,土质沙土型,始建于1951年,长期以来未进行大修,历史上曾出现过破堤两次根据农场历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看,策湖年汛期起排水位为17.25米,设防水位为18.5米,保证水位为20米。每年汛期天气雨水多、水情大、汛期早,因此,我们对策湖大堤的防汛及湖区内涝排渍工作必须高度重视

(一)防汛预案

1.成立策湖大堤江北段防汛抗险突击队,主要由社区、安保队、武装部、民兵连及辖区各企业人员组成,人数为300人,王泽友为队长,顾三雄为副队长。

2.责任区段划分:

湖北天邦厂后面至二泵站渡口前300米处由华新铸业、钜晟重汽、邦之德负责;渡口前300米处至策湖渔场高顶闸接界处及罗湖堤沿滨江港至江北学校(湖区)由通达模具、金纬仓储、洪兴模具、友隆食品、威仕药业、永辉智能、天华智能负责;园区其它单位作为抢险突击队的后备力量,随时听从江北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所调度。

3.策湖水位达到18米时,各责任区段每班派20人,上堤巡逻值守,并严密注意大堤内坡崩塌现象。如有要及时采取措施;当水位达到19 米时,大堤进入全线防守,抢险突击队随时待命,作好防汛材料储备和作好子埂土储备工作。

4.防汛工具由每个责任单位自备,防汛物资器材由江北管理区防汛办负责,包括草袋或编织袋10000-15000条,防浪材料、沙土、石子等若干。

5.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按照责任区段的划分,各责任单位汛前要加强水位监测,并落实抢险突击人员,每队至少50人;落实值班人员和巡逻队员,加强大堤检查和查险工作;做好大堤内外坡崩岸及塌方的处理工作,做好大堤水土保护工作;对査出的问题要明确到人,限期处理完工,确保安全渡汛。

6.汛前要做好涵闸、泵站及防汛排涝设施的检査维修工作。对防汛排涝抗灾的各种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力线路及排灌物资等,各责任单位要提前做好安排和准备,确保畜牧业种植业、渔业及居民财产的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7.加强组织领导并严明纪律。各区段责任人及湖区各单位要成立防讯抗旱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本单位责任段的防汛抗旱全面工作,在汛期,严格按照《防汛法》和管理区有关防汛抗旱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谁主管,谁负责,同时要绝对服从管理区防汛抗洪指挥所的领导和指挥,随叫随到。

(二)内涝排渍预案

内涝排渍工作事关防汛安全大局,应该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精心部署,科学调度、全面设防”十六字方针;充分发挥现有功能设施的作用,在正常防御标准内确保辖区安全,在遭遇特大雨情、水情或险情时,确保泵站安全,全力组织抢险抢排,尽量减少渍涝损失。

1.湖区排渍工作:每年5月底汛期到来之前,工业园区各单位要对各自范围内的沟、管道等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淤工作,社区要组织居民对屋前屋后的下水道进行清理,以确保水流畅通,同时园区各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排涝泵以及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确保汛期排涝工作正常运行。在汛期(6-8月),每当有暴雨来临前,泵站要派人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每次大的降雨过程之后,开足马力,以最快速度将此次降水抽排出湖,并做好防御下一次降雨过程的准备,确保居民区、菜地、猪栏以及鱼池的安全。

2.场区排渍工作:每年5月底汛期到来之前,以江北社区和灵官支部为主,组织辖区各单位以及各居民对场区的主要排水、排污管网进行彻底疏通,对居民区房前屋后的小沟渠以及下水道进行清障处理,确保水流畅通无阻。在汛期,安排专人巡逻值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在每次大的降雨过程中,以灵官支部为主,要及时组织安装机械设备,同时组织排渍突击队,以最快的速度将此降水抽排出居民区,确保场区居民和财产不受渍水的影响而造成损失,并做好防御下一次降雨过程的准备。

四、抗旱预案

水产养殖抗旱预案。江北农场水产养殖场要对二泵站、三泵站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修,确保常年正常运转,随时准备抗旱灌溉。同时每年元至五月份,利用干池和天气降雨等集水方式,确保成鱼池最低水位不低于1.2-1.5米;6-10月利用策湖进水和汛期降雨等集水方式,确保成鱼池最低水位不低于1.8-2米,鱼种池水位不低于1.5米。通过对策湖水资源及自然降雨水的科学利用和调控,保证辖区渔业养殖用水的需要。

五、居民转移预案

   一旦长江堤或策湖堤超警戒线水位,可能出现溃堤情况,立即组织居民群众进行转移,场区(灵官南村、灵官北村)居民由江北社区第四党支部董瑞松负责组织各网格员进行群众转移至禹山,安排19路公交车运送居民。湖区(滨湖村、芦苇村、港湾村、策湖渡口村)由江北社区王金宝负责组织各网格员进行群众转移至禹山,安排19路公交车运送居民。

六、防汛抗旱物资、资金及后勤工作的安排

1.资金的落实。江堤防汛预备金暂定为10000元,由管理区筹措落实,湖区防汛抗旱准备金暂定为20000元,由管理区筹措并落实,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

2.物资器材的落实。草袋(编织袋)、石子、沙子、防浪草、木桩由管理区负责。

3.通讯联络要畅通。各单位要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通信联络工作,汛期,各值班电话和主要负责人电话以及带班领导电话要进行公示并保持畅通,做好24小时有人值班,保持联系。

、强化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指挥所领导及各成员的分工。各单位要成立防汛抗旱专班。管理区防汛抗旱指挥所所长对辖区的防汛抗旱负总责;副所长及成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辖区各单位要高度服从管理区指挥所的统一调度;管理区各部门按管理区指挥所统一部署,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团结协助。

2.严格岗位责任制。汛期指挥所成员、各单位专班值班人员、巡逻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要做到定岗、定班、定位、定职责,并严格遵守纪律。

3.加强抢险突击队的管理和训练。为防御突发性特大性险情,抢险突击队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做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并时刻准备上阵。

4.加强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宣传报道及后勤、公共卫生等工作。

5.加强防汛期间的安全饮水及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严明防汛抗旱组织纪律,确保安全度汛和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胜利

防汛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必须要有铁的纪律保证。辖区所有单位、部门以及个人都要自觉执行命令,遵守防汛纪律,在管理区党委的领导下,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在防汛抗旱期间,凡违反防汛抗旱纪律,外出不请假、不执行调度和指挥,工作失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或当事人,要严格追究党纪、政纪以及法律责任。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