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北管理区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江北管理区


关于印发江北管理区农村公路“路长制”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江北社区、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江北管理区实际情况,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经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江北管理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港区江北管理区

                                  2022年11月17日

黄石港区江北管理区农村公路“路长制”

(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补齐农村公路管养短板,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根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推动我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压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三级“路长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整洁、美观、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面貌为目标,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农村公路管护情况、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按照“县道、乡道、村道”的三级管养原则,建立农村公路区、街道、社区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为管辖区域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和路城环境整治负责人。

镇、街道级路长。由江北管理区党委书记彭建佳同志担任,负责辖区内道路养护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社区级路长。由江北社区负责人王金宝通同志担任,负责辖区内公路养护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管理区、社区巡查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路长。

四、管理内容

(一)日常保洁到位。路面及沿路两侧干净整洁、无堆积物或其他垃圾;沿线公交候车亭、站牌完整,无破损。

(二)路基、路面完好。路基、路面无破损、无积水;边沟排水畅通。

(三)附属设施功能完善。安防设施完善、无破损;桥(涵)面清洁无杂物、无淤塞,护栏牢固、无破损。

(四)绿化管护到位。道路沿线绿化无明显缺损、死树和病虫害,树木修剪补种及时;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无杂物堆积与圈占现象。

五、管理流程

(一)巡查:各级路长应对所属道路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巡查,巡查人员实行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上报。

(二)反馈:各级路长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处理。

(三)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权限及分工进行处置和查处。

(四)督查:各级路长应根据所辖区域实际问题,及时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对处置情况要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路长制”管理工作的领导,街道、社区要依据方案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工作方案,责任到人,落实奖惩,切实承担起具体的工作职责。

(二)建立协调机制。街道、社区应加快建立“路长制”巡查情况收集反馈机制,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统一收集,及时反馈至处置责任单位,定期对处理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并逐级上报路长制办公室。

(三)严格工作考核。区路长制办公室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纳入年度绩效评价考评,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区形成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街道、社区要将确定的“路长制”名单向社会公布,设立路长公示牌并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及时劝止不文明行为,接受全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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