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规划 | 黄石公布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6 来源:黄石日报

23日,市住建局发布黄石市2021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今年我市城区将计划开工实施省审定棚户区改造4302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1334户。

今年城区计划开工省审定的棚户区改造4302套,全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8519套,其中市本级3895套、大冶市4624套。城区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2个小区、房屋757栋、31334户,其中黄石港区6个小区、房屋247栋、11605户;西塞山区19个小区、房屋321栋、11551户;下陆区7个小区、房屋189栋、8178户。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75户,其中市本级275户、大冶市100户、阳新县500户。

本年度面向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和“新黄石人”分配保障性租赁房源计划895套(间),其中面向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配租的公租房220套;面向“新黄石人”配租的政策性租赁住房675套。根据全市供需情况,保障性租赁房源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使用;面向城市住房困难家庭配租房源按照简单装修、面向“新黄石人”配租房源按照拎包入住要求装修配套。城区住房保障采取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等三种方式,本年度人均住房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为16平方米。无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住房保障标准的城市特困供养中的分散供养人员、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新黄石人”均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在我市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在我市城区内无自有住房的“新黄石人”可享受实物配租政策。承租公租房且符合收入标准的城市低保家庭、城市低收入家庭、其他收入家庭、重点优抚对象和“新黄石人”可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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