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6-08-27 来源:黄石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补贴范围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认定,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应凸显“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属性,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

三、安置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对象范围。

四、办理流程

  1.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向黄石港区人社局提交相关资料。

  2.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材料真实性确定审查结果。

   3.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单位的咨询主题和详细内容进行解答。

、咨询电话

    湖北鄂东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楼大厅综合窗口:0714-6238825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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