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 星期三
关于石焕明未建立并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3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2022年黄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计划工作中,石焕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20202MA4A9LDH15)销售的1批次豇豆被抽检不合格,按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要求,本局已完成对相关不合格农产品的核查处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9日,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当日购进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6月7日,本局收到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12022E6311的《检验报告》显示样品“豇豆”中倍硫磷项目(实测值:0.0605 mg/kg;标准指标:≤0.05mg/kg)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3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经调查,当事人被抽检批次豇豆的购进数量为5.0 kg,进价8.0元/kg;共销售涉案批次豇豆5.0 kg,售价10.0元/kg,涉案货值金额为50.0元,违法所得10.0元。截止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时,被抽检批次豇豆已全部售出。5月19日当天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为当日。本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购进农产品时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款的规定,2022年8月23日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发生问题的原因:1、未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未按要求索取农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3、生产环节使用的农药未过缓释期就上市销售。

企业整改情况:1、对不合格豇豆立即召回;2、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加强与市场方沟通,必要时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截至目前,该企业整改良好。

特此公告。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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