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益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发布时间:2021-04-21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 黄石港区益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卫传罚[2021]002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黄石港区益民诊所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202MA4ANXQM4N(1-1) | |
经营者姓名 | 高秀兰 | |
违法事实 | 黄石港区益民诊所未将医疗废物(使用过的输液针头)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4月20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