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度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黄石港工业园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年第71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26年度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印发(见附件),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区政府审定。
三、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周期管理和流程指导。
附件:2026年度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8 日
附件:
2026年度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1 | 编制黄石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 | 黄石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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