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一季度黄石港区政务公开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4-25 来源:黄石港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一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了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大部分单位均能根据《关于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中扣分项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全区22个部门和5个街道(管理区)的机构职能说明均公开发布,信息准确无误。一季度政策文件更新18条,基层领域信息公开85条,动态新闻更新370条,清除信息噪音5条,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噪音基本消除。

(二)完善了政策解读新机制。为着力提升全区政策性文件解读质量,力求让群众“看得懂”“喜欢看”,一季度出台了《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策文件的解读责任主体及审签流程,规范了政策解读的对象、内容及公开要求,各部门对政策解读工作有了方向标。

(三)搭建了政民互动新平台。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用户的能力,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融合,构建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公开模式。政府门户网站新设群众意见征集信箱,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三日内回复信息,并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检测答复质量,有效保障了群众参政议政的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不强。大部分单位对于本部门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均执行不到位,没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如:区卫健局、区住保局等部门从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经提醒后拖延月余才被动公开。年初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但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未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一季度全区政策解读次数为零。

二是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单位2022年遗留问题仍没有完成整改。区住保局、花湖街道无政策解读,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应急局政策解读条目数不足2条,区水利湖泊局规划信息未公开,江北管理区、花湖街道、黄石港街道、区教育局历史规划信息未公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未更新政府文件;区科经局主页存在空白栏目。

三是政民互动不作为。对于政府网站意见信箱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的单位在处理及回复过程中存在敷衍塞责、一推了之的问题,经常出现超期回复或者不回复的现象。在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的单位仍不了解本单位公开的范畴与不公开的范畴,混淆两者界限,或者简单“一刀切”,以“涉密”为由拒绝受理群众合理申请,导致出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一季度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未能结合业务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调查征集活动,全区调查征集活动次数为零。

四是政务新媒体备案不全面。区教育局2018年开设的“黄石市黄石港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既不注销账号,也不进行备案,在2022年11月8日后再无更新,没有达到“每隔14天至少更新发布一次信息”的工作要求,近期被全省通报。

三、下步工作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理顺管理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队伍的稳定,定人定岗定责,强化责任落实,杜绝“重开办轻管理”现象。

(二)对照清单,明确重点。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黄石港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表》,对照各自任务清单,明确工作重点,形成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的有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瞄准问题,落实整改。各街道(管理区)、各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瞄准遗留问题,认真梳理排查,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到位。要全面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做到应备尽备、应管尽管。对同一个平台开设多个账号、账号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账号无更新不服务、以个人名义开设官方账号的,要立即予以关停;对以单位名义开设的官方账号,能够持续更新的,全部备案到位。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实时跟进整改情况并通报。

(四)强化学习,提升能力。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处理要求,更加细致规范地处理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避免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的出现。

黄石港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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