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2023年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25 来源:黄石港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

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第三季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基层信息公开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区直各部门均能根据《关于开展全区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黄石港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在推进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为全面落实此项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截至2023年,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2个法定主动栏目页面、4个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区直部门4个);政策文件更新27条,基层领域信息公开384条,动态新闻更新617条,其中区卫健局、区民政局、沈家营街道办信息公开主动性较强,门户网站现有版块已全部更新完成。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以案例的形式明确了政策文件的解读责任主体及审签流程,规范了政策解读的对象、内容及公开要求,对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有了规范指引。同时,各部门相关负责人认真学习政府门户网站子平台操作教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推进各部门子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逐步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审查内容、程序和责任,有效防范了泄露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的风险。各部门协调配合,依法依规处理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

(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办联合区委宣传部集中力量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了一次全面盘查,重新进行了备案和清退,加强对基层政务新媒体精细化管理,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高质高效发展。目前全区12个政务新媒体都严格落实了《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备案要求,履行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备案职责,信息发布和更新及时有效,集中力量加强对基层政务新媒体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高质高效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没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对于本部门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均执行不到位。如:我区广播电视、自然资源、税收管理、生态环境、城市综合执法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未公开,于2023年8月被省政务办通报。截至第三季度,承担公开领域多的单位中,仅区水湖局、区民政局、区文旅局、沈家营街道办完成开展政策解读2次的指标,区市监局、区卫健局、江北管理区、胜阳港街道开展政策解读1次。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保局、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应急局、黄石港街道办、花湖街道办在2023年政策更新0次,尚未完成“承担公开领域多的单位每年完成相关解读2次以上、承担公开领域少的部门每年至少完成相关解读1次”的目标。

(二)部门公开主动性不强、街道(管理区)新媒体公开不及时。有些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更新频次不足,有单位栏目建设单调,内容运营贫乏,有的单位开设了栏目却没有更新意识。如在市政数局9月的监测报告中,区文旅局、区民宗局等相关单位存在版块长期未更新的情况被通报。截至目前为止,区水湖局还有“乡村振兴”1个版块、区教育局还有“教育发展概况、学生资助政策”2个版块、区司法局还有“法律服务机构、法治文化、法治宣传、建议提案办理”4个版块、区文旅局还有“旅行社目录、旅行提示、文明旅游”3个版块、区市监局还有“食品监管、药品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公示公告”4个版块、区统计局还有“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3个版块只更新到2022年。同时目前仍存在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尤其新媒体总数较多的街道办,更需提高公众号更新频次,或可申请注销部分不常用的新媒体账号,避免更新不合格情况常态化。

(三)政务公开不全面、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各街道(管理区)、各相关部门结合业务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调查征集活动较少,全区上半年调查征集活动次数仅3次(区纪委监委、区信访局、区政数局各1次)。多样化政策解读版块建设一直是全区各部门、各街道(管理区)的薄弱环节,是导致年终考核易失分的重点领域。一是各部门、各街道(管理区)均存在政策解读不充分的问题,一些涉及面广,与企业、群众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也未及时关联解读,各相关单位未落实多样化政策解读,缺乏视频、直播、图解、问答等多种政策解答方式。截至2023年9月底,全区政策解读中视频解读形式的仅有1条(沈家营街道制作),图解形式7条,其他形式为0。且专项经费投入也不到位,距离省考核指标的相关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未严格“三同步”制度(政策解读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主要以新闻内容为主,相关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第一批)目录参考清单工作进程缓慢。根据黄石市公共数据资源(第一批)目录参考清单,黄石港区根据实际情况梳理了可公开的目录62条,数据项464项,涉及19个区直部门,5个街道(管理区),截止目前仅胜阳港街道、黄石港街道、沈家营街道、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住保局、区税务局、区建设局、已根据目录清单全量报送了相关数据,区应急局报送了部分数据,还有2个街道(管理区)及11个区直部门未报送,包括:花湖街道、江北管理区、区水湖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办、区市场局、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环保分局、区统计局。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相关部门要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充分把握公开目录的要求,履行规范公开职责。要结合本部门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部门常态化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不遗漏不错发,应公开尽公开。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主动作为、加强对接,在履职尽责的基础上争先创优,不断创新拓展政务公开特色领域,争做全区政务公开典范。

(二)加强信息公开。我区政务公开进入全面深化内容运营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至关重要。各相关部门要对标对表省考核指标,搜集整理以往遗漏公开内容,补齐相关公开资料,完善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效。争取各部门部各领域实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各部门完成相关板块的更新,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的基础内容建设,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对不配合、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部门予以通报。

(三)提高解读质量。一方面是填补数据解读空白,区统计局在统计数据版块公示每月经济运行简况的基础上,要制定经济运行分析与分析图表并按时公示。另一方面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于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要加大投入力度,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制作图文、图表、视频、动漫等解读材料,采用直播、问答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喜欢看,能理解。

黄石港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