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8 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有关部署,持续深入“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民主决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制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精简优化涉企行政审批。积极开展项目审批领办代办服务;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实现“零见面、零跑腿、零收费”;简化开办、注销企业流程。二是修订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深入开展“两个清单”梳理清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我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已全覆盖并实现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电子政务外网与市电子政务外网的互联互通,全区28个部门的事项认领及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工作。目前996个事项可网办,可网办率为98.42%,网办事项测试开通率100%;新建600平方米的政务服务中心,对各入驻单位业务实行服务窗口一站受理、统一答复。对进驻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进行梳理,其中148项事项“最多跑一次”,月均办件871件,办结率达99.7%,实现了行政审批事项“三集中”“零超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提高履职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坚持把合法化审查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2019年共对18件政府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回复区政府办征求意见6件,向市政府报备13件。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区政府(含政府办公室)1990至2018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清理,对清理的104个文件废止84个,保留20个。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辖区各部门现行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有111项取消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已由区政府办公室正式行文公布,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四是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了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在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行为上精准发力,相继制定出台了《黄石港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和《黄石港区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十二条措施》等8个配套文件,着力营造法治化、专业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依法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区政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问题,坚持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主动听取法律顾问、专家学者意见。对重大事项主动向区委请示,向区人大报告,听取区政协意见,保证政府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满意率96%以上。在全区推行购买法律服务,同时将审计、房屋征收评估等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保证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四、严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快推进执法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了做实做强街道、构建新型条块关系试点改革方案,以强化基层治理,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以黄石港街道为试点,以城市管理为突破口,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做强街道、做优社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和协调联动的条块关系,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严格持证上岗,对执法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且组织进行了领(换)发执法证件考试,完成证件申报工作。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区政府召开党组( 扩大)会议,学习了《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湖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将“三项制度试行办法”纳入今年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夜学内容,做到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全覆盖;紧扣省、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细化、落地化、精细化推进落实“三项制度”。

五、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通过多种手段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财政财务审计监督。重点开展2018年度黄石港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监督。对部分公共大专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管理和结存情况等进行了审计监督,共完成审计项目18个,移送纪委监察机关案件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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