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黄石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来源:区民政局

2021年黄石港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内容,现将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我局社会救助、地名政策落实情况的工作动态。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共计37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也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网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

(五)监督保障

建立完善我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严格对公开发布信息进行审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纸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上有差距;二是人员配置上有短板。缺乏专业政务信息人才,维系运营信息网站是政策解读方面还存在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解读形式和解读途径过于单一,在综合利用表格、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还存在着不足,利用新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的途径还不够丰富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做好重点任务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及时发布各类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社会救助情况: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网上,每月公开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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