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花湖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花湖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2022年花湖街道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聚焦群众关切,按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建档等工作机制。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坚持“先审后发”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发布的信息进行层层审核,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及时更新花湖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强化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问题单位改进。二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强化人员的公开意识,保障年度公开工作推进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队伍人员力量需增加;三是信息公开的机制还需进一步细化。

(二)改进情况:加强学习,积极与市级平台对接,学习工作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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