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黄石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来源:黄石港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2022年黄石港街道办事处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现将本年度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街道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规定》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基层工作,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解读2件。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内容规范性和充实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街道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公开子平台,专门公开我街道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严格遵守信息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缺少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全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增强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主动公开实效性,充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一般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