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来源:区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2023年度黄石港区建设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主动发布《2023年黄石港区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办理情况》等政府信息1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故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区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上报,主动对接区政务平台,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明确站公开内容,提升公开速度,确保公开时效,扎实开展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建设局依托黄石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城市建设、消防验收等信息及工作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在对应网站上发布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发布、信息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抓内部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确认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

一是对《条例》学习宣传力度不够,相关制度和程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稳定性、系统性、及时性还有欠缺。二是政策解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待创新,公开形式还需丰富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做好《条例》的学习领会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负责同志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政务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公开。二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的形式公布各类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建设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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