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4-13 来源:区政府办

2002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法治建设“一规划一方案”,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标准,组织对全区48家单位、53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分,并顺利通过市考核组对我区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实地考核。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始终坚持依法决策。实现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率100%,备案合格率100%。全面推进区级法律顾问统筹改革,设立区级法律顾问室,组建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涉法事务提供法律事项服务150余件次。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出台《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实施跨部门“一业一证”联合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亲、清政企关系;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察,发现并整改问题2件,上报案例荣获黄石市营商环境十佳推荐案例。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达300余场次;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开展落实情况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编制“三张清单”;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全年累计办理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移出29084户,涉及异常名录总计72481条。

(六)构建全方面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落实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年行政执法监督立案6件,整改4件,移交2件;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组织对13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开展统计专题讲座,并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设立统计举报电话,配合省、市对9家企业开展复核抽查,对辖区11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5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七)多渠道推进行政争议化解。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全年调解成功矛盾纠纷242件。全区33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案件928件;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完成诉前调解260余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职能,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进入实体审查的10件,受理前调解撤销6件。为切实保障党的二十大会议期间的安全稳定,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排查420余次,预防矛盾纠纷160余起,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八)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格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优化治理、促进和谐。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主题普法和各类法治宣传、普法宣讲等活动390余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1次;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区中小学全部配齐法治副校长,推进青少年参与旁听庭审法治实践活动。在全市首创“重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学习班”;组织实施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成第一批次33个社区的66名“法律明白人”遴选和培养工作;推进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不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楠竹林社区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国家复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整体不均衡。法治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不平衡,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成效不够突出,执法司法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还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够规范,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较为薄弱。

(三)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存在短板,行政执法中法定步骤缺省、违反法定时限、违反正当程序等情况仍然有所存在。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在今年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省优化办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测评中反馈的我市存在“‘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权责清单没有实现全覆盖、行政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我区在不同程度上也依然存在。

三、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区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

(一)不断强化法治政府机制建设。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和执法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衔接,不断完善法制通报、协商、研判、决策机制;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督察和法治考核刚性约束,突出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督察,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二)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立项、目录公开、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机制,探索并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定、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等过程中的作用,并向政府治理、行政决策、行政执行、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工作拓展延伸。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要以标准促规范、抓落实,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对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的参与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参与行政应诉,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败诉报告制度,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法院裁判和检察建议。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进一步强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法治建设综合督察,全面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

(五)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着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全国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持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集中法治培训、部门班子成员法治讲座及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力度,大力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提升并完善市、区两级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创建、申报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投入和保障。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加强执法部门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财政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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