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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解丨《黄石港区民兵应急力量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22 来源:黄石港区政府网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黄石港区民兵应急力量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制定目的

聚焦提高民兵编建质量、推进民兵建设转型、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增强民兵建设效益,全面推动民兵应急力量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促进我区应急处置力量常备化、专业化建设水平提升。

二、主要依据

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我军后备力量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组织潜力调查。每年11月份,区人武部和应急管理局联合对全区各企事业单位、街道、社会组织中的可编人员、物资器材、专业装备进行潜力调查,摸清人员、物资底数。应急管理局重点掌握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和物资装备的掌握;人武部全面掌握可编基干民兵人员和可进行预征预储装备情况;全区各企事业单位、街道、社会组织要认真配合潜力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数据。

(二)科学进行人员编组。在潜力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结构合理、各有侧重、人员互编、功能互补”原则,综合分析我区应急抢险任务的类别和特点,采取一队多用、一队多能的方式,既将我区应急处置专业力量编入基干民兵体系,也将民兵应急力量纳入区应急处置力量体系。每年12月底区应急管理局指定专人向区人武部提报次年民兵应急力量建设需求,共同研究、论证和优化民兵应急力量的结构布局。每年3月底前,区、街道(江北管理区)人武部根据应急部门需求,区分专业队伍、支援队伍,科学合理编组区民兵应急队员,向应急管理局通报民兵应急力量和专业救援力量规模、布局等情况,纳入区应急管理体系。各企事业单位、街道、社会组织要根据区人武部下达的编兵任务,积极履行国防责任,完成编兵任务。

(三)常态开展联训联演。统筹抓好我区应急力量训练,整合训练场地、器材、教练员等资源开展训练协作,应急管理局配合抓好专业队伍训练,区人武部重点抓好支援队伍训练。立足我区应急处突任务实际,常态化开展针对性基本技能联合训练和演练,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带有任务背景的综合性联合演练。

(四)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区政府定期组织召开(每季度1次)应急工作会议,分析我区应急管理任务,明确工作内容、重点和分工。区人武部和应急管理局根据训练和应急任务特点和实际需求,视情召开联络会议。

(五)定期组织预案对接。每年4月底前,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区总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要将区人武部纳入区应急指挥架构,明确民兵应急力量遂行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行动任务等内容。区人武部要主动参与区总体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并根据区总体预案要求,及时编制民兵力量的具体处置预案,结合每年的联合演练,验证预案可行性,确保军地应急预案无缝对接。

(六)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区人武部与应急管理局建立密切、安全、顺畅的情报共享和通报机制。在确保军事秘密安全的前提下,人武部及时向应急管理局提供所掌握的突发事件信息,以及民兵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力量、物资、器材等情况。需要民兵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的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应急管理局要按突发事件级别及时向区人武部机关通报。

(七)建设应急指挥平台。根据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区统一规划,在区新建武装部建设区应急指挥中心,按需求科学设置指挥席位,引接融合公安、气象、水文、国土、交通、消防等系统的信息,构建实时、畅通、保密、可视化通信指挥系统。民兵战备指挥系统作为区应急指挥中心的子系统同步建设,实现情报互联互通和指挥上下承接。

(八)统筹装备器材保障。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按照“需求牵引、各有侧重、集中保管、统一使用”的原则,由区政府统筹应急装备器材保障,购置补充。每年年初,区人武部向区政府提报应急装备补充计划,以民兵遂行抗洪抢险、森林防火、安保维稳等任务所需通用应急装备器材为主;区应急管理局重点负责其他器材和专业应急装备需求提报;注重协调依托社会资源进行保障,对部分大型应急装备平时搞好预征预储,需要时及时调用。在区新建人武部建设区综合应急装备器材库,集中存放区民兵应急器材和应急管理局专业器材,严格账物管理,落实出入库登记、检查维护、定期清点等工作制度,根据应急任务需求全区统一调度使用。

(九)严格指挥动用规定。严格落实《民兵战备工作规定》和《军地抢险救灾协调联动机制》,本着慎重用兵、科学用兵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动用民兵。动用民兵参与地方应急抢险任务,必须由区委、区政府提出任务指示,区人武部按要求负责报请、组织、协调和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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