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办〔2011〕22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江北管理区,区直各部门:
黄石港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提出并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73件。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宪法和法律的具体体现。区政府将继续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对每件建议都明确一名分管副区长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分管领导和协调责任人。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办理工作的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理时限
(一)明确办理责任。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根据需要分为独办、分办、会办三种方式。独办和分办的建议,由承办单位直接将办理情况向代表答复。会办的建议,主办单位应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在收到建议之日起2个月内,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汇总各会办单位的意见后,提出办理意见统一向代表答复。
(二)规范答复程序。向代表作出答复的应是区政府办公室直接交办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不得交其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直接向代表答复。答复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并分A、B、C、D 四类注明办理结果。
(三)严格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务必于8月底之前完成区人大代表建议回复工作。向代表寄送答复函时,必须附上《征求意见表》,并积极与代表联系,尽快反馈意见。办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对代表反映不满意的建议,必须重新办理,并于15天内重新给予书面答复,直至代表满意或表示理解为止;对办理结果属B、C 类的建议,要继续跟踪推进,狠抓落实,并于11月底上报最新办理情况。
三、关注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落实力度
(一)突出重点建议的办理。今年,区政府办公室及各承办单位要密切跟踪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抓好落实。与此同时,各承办单位都应确定本单位重点办理的建议,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办理,促进建议办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各承办单位要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对承办的建议进行认真调查,逐个研究办理方案,制订周密的落实计划,集中有限财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要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的交流,真实掌握代表本意,让代表更多的参与和了解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建议办复率和见面率达到100%,建议办理落实率达到70%以上。
(三)高度重视历年遗留建议的跟踪办理。2011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和政府任期最后一年。各承办单位在认真做好2011年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要对本届人大代表过去三年所提建议遗留问题进行跟踪落实,落实情况于9 月底报送区政府督办室。
四、强化检查考核,提升办理水平
(一)加强跟踪协调。区政府办公室要密切跟踪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掌握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为承办单位搞好服务,特别是对少数超出部门协调范围或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衔接区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做好协调工作,为推进建议落实创造条件。
(二)深入开展检查督办。在做好日常跟踪检查的同时,区政府办公室拟于8月份邀请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对办理大户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将会同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组织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带队集中检查,9月份将会通报办理工作情况,各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办理工作结束后,各承办单位应及时书写书面总结材料,分送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区政府督办室。
附件: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分工目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
责任分工目录
| 建议 编号 | 代表姓名 | 代 表 建 议 标 题 | 承办单位 | 承办 类别 | 协 调 责任人 | 分 管 领 导 |
| 1 | 余子明 | 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2 | 刘望英 | 加快老城区物业管理步伐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3 | 廖树文 | 关于建设黄石大道北延路与鄂黄路区间路,缓解上港路车流量大的压力,解决沿线居民出行难问题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4 | 廖树文 | 关于尽快结束钟楼农贸市场露天经营局面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5 | 廖树文 | 关于进一步加大永安里农贸市场周边马路市场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6 | 俞泽炎 | 关于我区在旧城改造中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7 | 袁 斌 | 关于尽快实施沿江路二期工程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8 | 蔡冬华 | 老市委江边家属楼建筑垃圾急待清理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9 | 蔡冬华 | 关于整治黄石港新街梧桐树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10 | 丁为钢 | 严格执行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社区干部任职的年龄规定 | 区民政局 | 独办 | 陈保英 | 郭双喜 |
| 11 | 丁为钢 | 加大落实市政府对社区干部工资的递增机制力度 | 区民政局 | 独办 | 陈保英 | 郭双喜 |
| 12 | 耿学刚 | 社区干部工资待遇及在社区工作年限较长的人员的待遇问题 | 区民政局 | 独办 | 陈保英 | 郭双喜 |
| 13 | 李 龙 | 关于落实新建小区配套社区工作用房及居民活动场所建设的建议 | 区民政局 | 独办 | 陈保英 | 郭双喜 |
| 14 | 陈智勇 | 加大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企业和个人的处罚力度 | 区卫文体局 | 独办 | 石 霞 | 黄元生 |
| 15 | 詹传泽 | 关于设立黄石市医疗服务集团的建议 | 区卫文体局 | 独办 | 石 霞 | 黄元生 |
| 16 | 刘子俊 | 关于解决统一街社区长期无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议 | 区卫文体局 | 独办 | 石 霞 | 黄元生 |
| 17 | 詹右铭 | 关于在政府主导加快黄石城市集中供热公益事业发展的建议 | 区经信局 | 独办 | 夏腊生 | 张红珍 |
| 18 | 刘望英 | 加快热网工程建设,尽快关停市区内燃煤小锅炉 | 区经信局 | 独办 | 夏腊生 | 张红珍 |
| 19 | 唐祥华 | 尽快实施虎小、十八中规划,改变学校面貌的建议 | 区教育局 | 独办 | 张和均 | 郭双喜 |
| 20 | 陈家林 | 关于大力加强我区社区治安工作的建议 | 区公安分局 | 独办 | 江智开 | 袁 波 |
| 21 | 耿学刚 | 黄石港区噪声扰民问题 | 黄石港城管 执法大队 | 独办 | 黄 方 | 黄 河 |
| 22 | 耿学刚 | 加强超重车辆沿途抛洒,压坏路面等问题的管理 | 交警黄石港大队 | 独办 | 袁 斌 | 郭双喜 |
| 23 | 杨春华 | 华新路餐饮垃圾及环境整治 | 黄石港城管 执法大队 | 独办 | 黄 方 | 黄 河 |
| 24 | 耿学刚 | 加强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问题 | 区公安分局 | 独办 | 江智开 | 袁 波 |
| 25 | 吴智勇 | 加强卫生费随水费代收的监管力度,确保卫生费用到社区 | 市城管执法局 | 独办 | 黄荆国 | |
| 26 | 乐有保 | 加强居民生活垃圾费管理力度,保障社区卫生工作有效开展 | 市城管执法局 | 独办 | 黄荆国 | |
| 27 | 耿学刚 | 鄂黄路八路车沿途停靠点候车棚的问题 | 市公交集团 | 独办 | 张诚红 | |
| 28 | 廖树文 | 关于要求加快黄石大道北延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早日竣工通车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黄石港街办 | 分办 | 杨 蘅 杨前毅 | 黄河 |
| 29 | 耿学刚 | 因北延路修建等问题,致使船厂、毛纺厂破产企业家属区下水管网堵塞,形成内循环,下雨即淹 | 区建设管理局 黄石港街办 | 分办 | 杨 蘅 杨前毅 | 黄河 |
| 30 | 耿学刚 | 城中村地带路灯缺失问题 | 区建设管理局 黄石港街办 | 分办 | 杨 蘅 杨前毅 | 黄河 |
| 31 | 黄东辉 | 关于新建桂花湾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楼的报告 | 区民政局 沈家营街办 | 分办 | 陈保英 李 龙 | 郭双喜 |
| 32 | 詹右铭 | 关于在黄石城区兴建大型地下公共停车场的建议 | 规划分局 区建设管理局 | 分办 | 肖 元 杨 蘅 | 黄 河 |
| 33 | 韩鄂辉等11名代表 | 关于加强城区环境的综合治理,提升人文环境档次的建议 | 黄石港城管 执法大队 | 独办 | 黄 方 | 黄 河 |
| 34 | 程子剑等11名代表 | 关于丰富老年人业余生活的建议 | 区民政局 区卫文体局 | 分办 | 陈保英 石 霞 | 郭双喜 黄元生 |
| 35 | 陆英等10名代表 | 关于加强居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36 | 程子剑等11名代表 | 关于改善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37 | 蔡冬华等12名代表 | 关于后河堤临时菜场应暂缓拆除和取缔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黄石港街办 | 合办 | 杨 蘅 杨前毅 | 黄 河 |
| 38 | 蔡冬华等14名代表 | 关于加快人民街片旧城改造步伐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39 | 程子剑等12名代表 | 关于成立三产办公室的建议 | 区编办 | 独办 | 邹盛鹏 | 袁 波 |
| 40 | 王龙飞等12名代表 | 关于完善江北环卫设施并设立江北环卫所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江北管理区 | 合办 | 杨 蘅 张兆淦 | 黄 河 |
| 41 | 陈乐星 | 再一次反映办理原农委宿舍楼部分居民土地使用证 | 国土分局 | 独办 | 王文九 | 黄 河 |
| 42 | 唐祥华 | 全力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 区财政局 | 独办 | 阮梦罴 | 袁 波 |
| 43 | 陈中定 | 关于改善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疏导的建议 | 交警黄石港大队 | 独办 | 袁 斌 | 郭双喜 |
| 44 | 孙安平 | 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养老、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的建议 | 区民政局 | 独办 | 陈保英 | 郭双喜 |
| 45 | 石国柱 | 关于对混杂居民区的管理创建的建议 | 区政府办 黄石港街办 沈家营街办 红旗桥街办 胜阳港街办 | 合办 | 周元明 杨前毅 李 龙 孙小江 陆 英 | 袁 波 |
| 46 | 陈红玲 | 关于更好发展总部经济效益,加强港区现代服务业功能的几点建议 | 区经信局 | 独办 | 夏腊生 | 张红珍 |
| 47 | 陈红玲 | 关于加快青山湖水体治理的建议 | 区农林水利局 | 独办 | 张应雄 | 黄 河 |
| 48 | 汪 波 | 关于“双迎”亮化后期维修、维护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49 | 杨春华 | 关于尽快建好华新历史博物馆的建议 | 规划分局 | 独办 | 肖 元 | 黄 河 |
| 50 | 马建国 | 关于推动黄石港区中小企业健康成长的建议 | 区经信局 | 独办 | 夏腊生 | 张红珍 |
| 51 | 汪柏松 | 关于提高社区清洁员待遇的建议 | 区政府办 黄石港街办 沈家营街办 红旗桥街办 胜阳港街办 | 合办 | 周元明杨前毅 李 龙 孙小江 陆 英 | 袁 波 |
| 52 | 石 杰 | 关于加大卫生费随水代收透明度的建议 | 市城管执法局 | 独办 | 黄荆国 | |
| 53 | 汪柏松 | 关于加大整治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的建议 | 交警黄石港大队 | 独办 | 袁 斌 | 郭双喜 |
| 54 | 汪柏松 | 关于对大学生创业提供方便之门的建议 | 区就业局 | 独办 | 吴玉红 | 张红珍 |
| 55 | 汪 波 | 关于尽快解决华新背街小巷路灯照明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56 | 汪 波 | 关于“以旧城改造为契机,配好社区办公用房”的建议 | 规划分局 | 独办 | 肖 元 | 黄 河 |
| 57 | 朱自启 | 关于加大对外地群众创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 区就业局 | 独办 | 吴玉红 | 张红珍 |
| 58 | 朱自启 | 关于重点打击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犯罪团伙的建议 | 区公安分局 区民宗局 | 合办 | 江智开 马德友 | 袁 波 |
| 59 | 李小寅 | 关于要求整改酒店烟道油烟、噪音扰民的建议 | 环保分局 | 独办 | 严细军 | 黄 河 |
| 60 | 杨春华 | 关于在情人路上增设休闲文化娱乐场所,增设居民休闲好去处的建议 | 区卫文体局 | 独办 | 石 霞 | 黄元生 |
| 61 | 杨春华 | 关于加大力度整治城市“牛皮癣”的建议 | 黄石港城管 执法大队 | 独办 | 黄 方 | 黄 河 |
| 62 | 邱维萍 |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管理的建议 | 黄石港城管 执法大队 | 独办 | 黄 方 | 黄 河 |
| 63 | 张冬生 | 关于尽快解决物业前期开办管理费用的建议 | 沈家营街办 | 独办 | 李 龙 | 袁 波 |
| 64 | 梅文斌 | 关于在黄石情人路路段设置车辆单行线的建议 | 交警黄石港大队 | 独办 | 袁 斌 | 郭双喜 |
| 65 | 谢秋仿 | 关于市委党校路应实行有偿保洁管理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66 | 刘学群 | 关于请求区政府协调日报社旧办公楼、市人大政协旧办公楼筹建黄石港街道总部经济大楼的建议 | 区经信局 | 独办 | 夏腊生 | 张红珍 |
| 67 | 胡秀梅 | 关于落实社区每年4-6万元工作经费的建议 | 区民政局 | 独办 | 陈保英 | 郭双喜 |
| 68 | 赵金波 | 关于规范信访工作的建议 | 区信访办 | 独办 | 戴金中 | 黄元生 |
| 69 | 纪志强 | 尽快落实社区干部五险统筹交纳 | 区民政局 | 独办 | 陈保英 | 郭双喜 |
| 70 | 邵有松 | 改革“上访考核”办法,不能姑息无理取闹,非法上访的“刁民” | 区信访办 | 独办 | 戴金中 | 黄元生 |
| 71 | 叶甲友 | 关于协调解决黄石七中规划红线内土地青苗补偿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72 | 邱维萍 | 华新小区1-4村2000余户居民亟待解决路灯照明的建议 | 区建设管理局 | 独办 | 杨 蘅 | 黄 河 |
| 73 | 胡秀梅 | 关于禁止在居民区内乱停机动车的建议 | 黄石港街办 沈家营街办 红旗桥街办 胜阳港街办 黄石港城管 执法大队 | 合办 | 杨前毅 李 龙 孙小江 陆 英 黄 方 | 黄 河 |
主题词:建议、意见 办理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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