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1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黄石港区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17

江北管理区、花湖街道办事处、各片区管委会、区直各部门

《2015年黄石港区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12日

2015年黄石港区政府重要政务活动安排

一月份:

1、区政府向区“地方两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2、组织2014年度全区目标管理检查考核。

3、组织重点项目推介招商活动,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电子信息产业招商推介会(上海)。

4、举行中国-东盟北斗科技城、北斗示范城开工、启动仪式。

5、组织开展服务重点企业用工和帮扶农民工就业的“春风行动”系列招聘活动;启动农民工工资清欠检查专项行动。

6、推进青山湖综合治理工作。

7、推进吉雄药业、实验高中、市建村等地块征收工作。

二月份:

1、组织开展“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春运工作,抓好公共食品卫生安全,严格价格监测监管,丰富城区居民文化生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

2、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系列活动及节日民俗活动。

3、组织开展两节“送温暖”活动,慰问城区困难群众;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一线职工。

4、召开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区委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区九届四次人大会议和区七届四次政协会议精神,全面部署2015年政府工作;对2015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

5、下达2015年度财税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节能减排、进规进限、创森造林等计划及考核办法,整合召开各战线、部门年度工作会议。

6、春节后慰问重点企业及组织对重点企业的调研,开展节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7、制定青山湖周边经营性场所整改方案,完成湖边菜地清除工作。

8、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抓好“两个责任”落实。

三月份:

1、全力做好收入征管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实现“开门红”。

2、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组织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季度检查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安全检查,督促开展工业企业污染源整治。

4、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及3.15纪念活动。

5、举行苏宁电器项目开工仪式。

6、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

7、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全区财税改革、公车改革。

8、开展沿江码头整治,推进青山湖综合治理。

9、举行春季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四月份:

1、召开全区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参加全市项目拉练暨投资推进会、经济形势分析会。

2、开展“五城同创”、“五边三化”活动检查督办工作。

3、推进“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

4、整改青山湖周边经营性场所。

5、协调督办重点项目建设、财税收入等各主要经济指标进度。

6、督办吉雄药业、市建村等地块房屋征收进度。

7、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视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8、向区人大书面报告人大代表和选民代表“统一见面日”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五月份:

1、开展全区汛期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

2、参加市政府组织的第九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武汉)。

3、开展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活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4、举办黄石港区“科技活动周”活动。

5、协调服务光谷北斗“双城”项目、联海威士生物药业、国明太阳能等续建项目加快建设。

六月份:

1、围绕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分战线督办检查和调研各项考核指标、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进度情况;督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2、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五边三化”工作进展情况。

3、组队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华人华侨创业发展洽谈会。

4、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5、督办检查防汛抗旱工作。

6、组织好中考,开展中、高考期间“禁噪”检查。

7、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对重点环保设施运行季度检查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8、开展帮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服务月”系列活动。

七月份:

1、召开全区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参加全市项目拉练暨投资推进会、经济形势分析会。

2、做好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3、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验收。

4、参加黄石2015鄂浙(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

7、举行黄石万达广场系列引进项目开业仪式。

8、抓好汛期防汛抗旱工作。

9、启动暑期娱乐场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

八月份:

1、督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区政府八件实事落实情况。

2、区政府向区人大、区政协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3、做好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双拥”慰问。

5、举办全区“8?8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

6、做好华新矿冶工业遗产文物本体保护修缮工作。

7、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

九月份:

1、分战线督办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和政府实事落实情况。

2、组织全区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

3、组团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广州)。

4、开展秋季动植物防疫工作。

5、对学校进行开学检查、庆祝教师节活动。

6、参加黄石市第二届园林博览会。

7、迎接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检查组考核验收。

十月份:

1、召开三季度全区经济形势分析会、参加全市项目拉练暨投资推进会、经济形势分析会。

2、督办检查建议提案办理、重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3、组织全区庆“国庆”文化惠民系列活动,举办第四次黄石港区磁湖文化节。

4、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5、向区人大报告青山湖综合治理进展情况。

7、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2015鄂港粤(珠三角)经贸合作洽谈会。

8、举行秋季旧城(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中开工仪式。

十一月份:

1、向区政协常委会通报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2、召开区“十三五”规划专家咨询会。

3、督办重点项目建设和财税收入进度。

十二月份:

1、召开全区经济工作会议。

2、分战线调研2015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部署安排战线2016年工作计划。

3、区政府党组向区委报告2015年工作及2016年工作安排计划。

4、安排部署2016年“两节”期间城区困难群众生活;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5、组织全区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迎接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检查考核。

6、抓好冬春森林防火工作。

7、对2015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及各单位、部门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办和考核。

9、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参加全市2016年元旦迎春长跑活动。

10、组织开展全区“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

11、开展“五城同创”活动全年考核。

首页 | 网站声明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磁湖路180# 联系电话:0714-3042828

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007号 网站标识码:4202020002 鄂ICP备16019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