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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政办〔2022〕5号 关于印发黄石港区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5 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相关解读1:关于《黄石港区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的解读

相关解读2:视频丨黄石港区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黄石港区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黄石港区纾困解难提振消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对接落实国家、省、市系列促销费稳增长政策,以“两破一突”促“两稳一保”,全力以赴稳住经济基本盘,促进消费提振,保持全区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根据国务院、省、市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新机制促消费

1.以活动促消费。按据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2“荆楚购”促消费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向商圈、商业综合体、商超、企业等宣传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荆楚购”消费促进活动。建立常态化活动机制,争取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年年有创新。〔牵头单位:区商务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办〕

2.以优惠促消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2号)部署安排,配合落实“惠购湖北”“惠游湖北”“惠动湖北”“湖北消费·智趣生活(黄石)”等消费券发放工作,引导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消费券核销,拉动餐饮、零售、住宿、文旅、体育、生活等消费。〔牵头单位:区商务办、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办〕

3.以政策促消费。根据市商务局《2022年黄石市汽车购车补贴实施细则》,通过鼓励汽车消费,实施以旧换新专项行动,促进汽车消费升级,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区商务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4.以夜经济促消费。围绕“夜市、夜食、夜展、夜秀、夜节、夜读”优化升级六大夜游产品,打造“夜游磁湖”文化品牌。着力打造环磁湖“夜游”示范区,做好中央文化区、华新1907公园及交通路步行街文创商业融合“夜市”示范区,建设青港湖欢乐世界、青港湖青少年活动中心、大众山森林公园综合性休闲娱乐活动“夜游”示范区。〔牵头单位:区商务办、区文旅局、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办〕

5.展销联动促消费。策划以“荆楚购”为主题的大型促销活动,重点推动汽车、餐饮、快消品等急需重振行业的展会。积极参加进博会、消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国家级展会和楚菜美食博览会、中部酒业博览会、电商博览会等省级展会活动,积极争取省级“荆楚购”补贴资金。〔牵头单位:区商务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公安分局〕

二、多措并举稳市场

6.创新推动税务方案。加大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扩大“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推行无申请兑现。〔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办〕

7.金融补贴扩市场。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召开银企对接会,支持企业开拓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科技信贷款风险补偿,支持平台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经局、区商务办、区财政局〕

8.密切协作稳市场。做好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工作,持续贯彻落实市场主体发展“五个一批”。深入开展“壮苗”行动,积极鼓励“个转企”。探索实施跨部门“一业一证”联合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联商联动机制。大力巩固“一事联办”改革先行区成果。〔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政数局;责任单位:各街办〕

三、政企联动保民生

9.支持餐饮、零售、住宿业企业疫情防控。加强政企联动,畅通信息渠道,对餐饮、零售、住宿业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2022年原则上给予重点餐饮、零售、住宿业企业自费组织核酸检测、购置疫情防控物资及开展消杀工作费用支出不超过50%比例的补贴支持。〔牵头单位:区商务办;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街办〕

10.支持农贸市场纾因解难。对辖区非市级国有产权农贸市场整治改造,给予30%资金奖补。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负担。〔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办;责任单位:各街办〕

11.支持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零售、餐饮、住宿、旅游、交通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限上(规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力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办、区文旅局,各街办〕

12.支持文旅企业纾困解难。对受疫情影响、特别是受“跨省游”中断而收入大幅度减少或基本没有收入同时需要偿付融资贷款债务的黄石市城区文旅类企业予以贴息帮扶。帮扶企业主要包括:旅行社类企业、星级旅游酒店、实施并购重组的旅游类企业。〔牵头单位:区文旅局;责任单位:各街办〕

13.支持医药业企业纾困解难。为支持我区生物医药企业做强做大,对通过国家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新获批的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移到我区企业的证书;市内企业产品新质量标准入选中国药典或药品质量标准起草单位;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等发达国家机构首次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含原料药)、医疗器械的企业;对获得新的药品注册证书(含创新药、改良药)以及获得注册或备案的中药经典名方、中药配方颗粒、创新医疗器械、化学原料药,在本区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生物医药领域的中国“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专家带项目、技术和团队来黄进行产业生物医药政策化的项目和其他招商引资来我区投资建设的生物医药项目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区科经局;责任单位:各街办〕

14.开展服务业企业纾困补贴。对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按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一定补贴。〔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办;责任单位:各街办〕

15.支持降低担保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特困行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单户新增担保贷款500万以下按0.75%收费,100万以下免担保费,确保综合担保费率下降至1%以下。〔牵头单位:区金融办;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办,各街办〕

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组织落实,负责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同一支持事项,如果国家、省、市出台最新政策或要求,原则上按照“取高不重复”执行。同一市场主体原则上不重复享受以上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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