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巡视黄石港区期间,收到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各类问题。黄石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立行立改、边巡边改,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6个问题,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江入湖排口整治不到位问题
整改目标:
2023年9月完成3个立行立改排口整治工作。2023年12月完成由城发集团纳入EOD项目的5个排口整治工作。
整改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一口一策”的要求和整治标准,对排口逐个整治。二是立行立改,完成由黄石港区负责整治的3个排口整治工作。三是跟踪推进完成纳入市城发集团EOD项目的5个排口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周邦松;责任部门:区生态分局、区城执局、区水湖局、花湖街道、黄石港街道、胜阳港街道)
二、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目标:
建立健全燃气管理体系、燃气动态监管体系,强化燃气管理专业队伍建设,严厉打击燃气非法行为,重点消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充装、储存等环节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燃气用户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2023年9月完成餐饮业燃气“三件套”(自闭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专用软管)100%安装。
整改措施: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黄石港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燃气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执法力度。通过线上线下、专家帮扶指导相结合,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普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力度,重点打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法供应“黑气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违规运输燃气、非法充装非自有钢瓶等5大类问题。三是全面排查检查,整治重点领域。完成燃气“三件套”安装工作;有序推动瓶装液化气用户“瓶改管”工作,切实保证燃气使用安全。(责任领导:黄方;责任部门:区城执局、花湖街道、黄石港街道、沈家营街道、胜阳港街道)
三、社区幸福食堂数量偏少问题
整改目标:
坚持将社区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和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相结合,聚焦老年人就近用餐、实惠用餐需求,2023年9月新建和规范提升7个社区幸福食堂(配送点)。
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新建天桥社区、王家里社区2个社区幸福食堂,在亚光社区新建1个幸福食堂配送点。二是协调有关养老服务机构,在市建村社区、大码头社区、江北社区开办3个面向老年人的社区幸福食堂。三是对接鄂东医养集团,依托锁前社区等养老服务网点,提供日间照料和上门送餐服务。(责任领导:秦志刚;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公司、江北管理区、花湖街道、黄石港街道、沈家营街道、胜阳港街道)
四、群众“交了钱,购了房,办不了证”问题
整改目标:
2023年9月,推动枫和园小区符合办证条件的147户、戴家墩水产还建楼142户住宅和义乌商贸城1848户商铺达到可办证条件。2023年12月,推动江北管理区集资还建楼490户住宅和义乌商贸城住宅部分(柠檬宿)428户达到可办证条件;推动华夏江城2、3、4号楼351户住宅分期验收。
整改措施:
一是2023年9月底前收集核对枫和园小区住户资料,加快推进义乌商贸城商铺办证,并对接市不动产中心加快登记手续。二是2023年9月底前,对接市税务局,按照“证税分离”的原则,启动办理戴家墩水产还建楼、江北管理区集资还建楼不动产权证。三是2023年12月底前,对接市住建局协调义乌柠檬宿人防、绿化等验收工作,达到办证条件;对接市自规局,将华厦江城2、3、4号楼与1号楼分开规划验收,力争先行办理2、3、4号楼不动产权证。(责任领导:黄方;责任部门:区住保局、江北管理区、花湖街道、黄石港街道、沈家营街道)
五、服务驿站覆盖不到位、服务不到位问题
整改目标:
进一步规范服务驿站管理机制,完善服务能力,为快递员、外卖小哥、环卫工等户外工作者及附近居民群众提供更为方便、舒适的爱心服务,2023年9月打造19个服务点。
整改措施:
一是全面摸排,精准设置,合理新增和规范提升19个服务驿站。二是健全机制,优化服务。提供桌椅、药箱、空调等各类设施服务。三是加强引导,广泛宣传。公布各类驿站分布图,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四是全面实行驿站站长负责制,对19个服务驿站进行定星评级,有效压实工作责任。(责任领导:余帝周;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花湖街道、黄石港街道、沈家营街道、胜阳港街道)
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未兑现问题
整改目标:
2023年9月底前将未发放到位的81部前期建设补贴371.5万元发放到位。
整改措施:
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未发放到位的81部增设电梯补贴申报,2023年9月底前将未发放到位的81部增设电梯补贴发放到位。(责任领导:黄方;责任部门:区住保局、区财政局、区市监局、花湖街道、黄石港街道、沈家营街道、胜阳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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