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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行动,突出重点”专项行动 】“百日会战”出重拳严执法
发布时间:2024-01-30 来源:区应急局

连日来,黄石港区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关于《立即行动 突出重点 遏制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方位、全覆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隐患的责任人出重拳、严执法,扎实推进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落细落效。

查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1月28日,黄石港区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走街串巷”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发现老虎头小学周边经营户罗某某所经营的小卖店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却擅自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经查看制品销售包装标志内容,部分产品级别为C级,执法人员当场查封扣押我最牛”“雪花飞舞”“星空飞行”等烟花爆竹制品50余件,约5公斤,并对非法经营者开展调查。


法规连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封消防不达标的地下服饰卖场

近日,黄石港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百日会战”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一处地下服饰卖场存在大部分消防喷淋头被吊顶遮挡、排烟系统存故障、烟感探头设置不合规、无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地下营业区域与地上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等消防安全隐患。消防监督员当场对商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依据《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该场所进行临时查封,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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