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而治、良法善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精髓。当一家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百余起系列案,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和解前置”,落实执行财产担保机制,化解涉企执行案件,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罗瑾:“进入立案执行后,企业的身份会变为法院的被执行人,而这个被执行人是处于公开状态的,这个对于企业后面的商业环境 ,包括他对外谈判都是会有不利影响的。”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罗瑾:“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法,一方面做申请人工作,分析某公司现状,希望申请人给予其一定的履行期限;一方面向某公司释法明理,表明其当前的困难并非不履行义务的理由,仍应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黄镔:“去年来,累计对200余家企业采取活查封、预惩戒等措施,释放资金3000余万元,助力企业破茧重生,始终坚持用法治打造营商环境最强内核,开拓创新、善意执法,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以法治护航涉案企业的振兴腾飞,为实现黄石打造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作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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