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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黄石港区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发布时间:2026-02-28 来源: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着力破解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难题,依法严惩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与健康权益,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

线索征集范围

(一)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伪造涂改证照、借用或冒用他人证照,平台线上公示地址或实际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不一致

(二)采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历不明的食品及原料;

(三)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及经营假冒伪劣肉类,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行为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经营场所卫生环境不达标,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到位;

)其他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0714-12315。

2.网络平台举报: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

(https://www.12315.cn/)

3.来信来访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邮寄或直接到黄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80号)举报。

举报电话:0714-3281585

举报要求

举报请提供明确线索及相关证据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我们将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并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举报人应客观、真实地反映问题,对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全责,严禁虚构事实、诬告他人。对于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奖励

对征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举报人奖励。举报奖励的等级认定、实施等,由负责受理举报、调查,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办理。


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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