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在黄石港辖区的城镇居民(原来户籍在黄石港区,目前已经迁出的,在当前户籍所在地申报);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须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3、只生育或收养独生子女,且生育或收养独生子女系2016年1月1日前依法生育或合法收养;
特别提醒:虽然符合上述条件,但是已享受同类奖励人员(不论在哪个地区、哪个单位享受),或者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不属于本次申报对象范围。另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产经营正常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国有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仍按原渠道申报,也不属于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1、申请人本人近期免冠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申请人正反页复印件;《户口簿》户口本首页、申请人页、子女页复印件;根据婚姻情况,提供《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
2、《退休证》复印件或《湖北省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表》(退休佐证资料要能看出来有退休单位还是灵活就业退休,电子退休证无法看出来退休身份),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通过鄂汇办或支付宝查询打印;发放退休工资的银行卡账号(写上具体开户行);
3、《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若遗失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用以下资料替代:(1)退休档案中《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2)工资财务资料中有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凭据;(3)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凭单(或独生子女保险证);(4)经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说明;
4、个人承诺书、《黄石市灵活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计划生育奖励申请表》(现场填写);
5、办理退休时户籍不在黄石港区,但在申报之日户籍已经迁到黄石港区的,可在原籍申报,到黄石港区申报的需由原户籍地乡镇(街道)出具未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计划生育奖励证明。
请符合条件的居民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报,请大家相互转告。
黄石港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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