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
通 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6月3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25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工作责任。区教育局党委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成立了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局党委委员担任副组长,下属二级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局党委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研究巡察整改问题,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积极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分解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整改进度。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建立整改落实对账销号制度,整改到位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根据区委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责任到人,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有具体举措,有人落实。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在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问题上下功夫。
(三)全面结合实际,推动业务工作落实。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52个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存在困难的1个问题,主动向上级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确保整改质量。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回潮、问题反弹,尽可能延伸整改实效。目前,各支部已经修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党风廉政、理论学习等规章制度共80个,区教育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正在完善中。整改期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校园改扩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有序推进,其他业务工作也得到了长足进展,问题整改推动业务工作落实的效果得到充分体现。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重要决定和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问题1: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学习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区教育局党委修订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区教育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教育系统得到贯彻落实。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指导全区各中小学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政治学习制度,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三是组织专题培训会。召开了全区教育系统办公室主任专题培训会,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收发文及文件传阅制度,指导学校对上级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问题2:贯彻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全区各教育集团总支书记、总校长、各中小学支部书记、校长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坚决贯彻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区教育局党委下发了《湖北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湖北省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两份示范文本,各教育集团和中小学按照要求健全制度机制,各中小学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贯穿到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等方面的全过程。
问题3: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全面学习有关落实“双减”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二是组织开展了“优秀作业设计”案例、“基础教育精品课”评选、优秀课程评选等活动。三是深入各校开展专题调研。已深入武汉路小学、沈家营小学、广场路小学、中山小学等学校开展视导工作,指导市府路小学、中山小学、老虎头小学等学校制定全面落实“双减”政策的实施方案,并收集有关资料,对“双减”工作进行了阶段性总结。
问题4:配合巡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紧迫感,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要对照巡察整改方案,每周汇报进程,推动工作“严紧硬”。二是进一步压实工作,具体责任到人。深挖问题,不允许在工作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注重工作的规范化、具体化,落实到人,加快各项工作的进程。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到位问题
问题5: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修订了黄石港区教育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党委严格遵守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积极研究和探索具体的对策和措施。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民办学校管理。2022年10月,区教育局对中英文学校和英才学校开展了专项检查,提出了工作意见,要求中英文学校和广场路英才学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三是对相关问题进行情况说明。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区委巡察组反馈存在决策失当的三个情形进行自查,并作情况说明。
问题6:区教育局党委存在监管失责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召开全区中小学国有资产管理专题培训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二是责令广场路英才学校和八中迅速解除租赁合同,收回门面用于教学辅助用房。八中已于2022年12月 31日回收门面,所有门面均已收回。经查,英才学校不存在对外出租门面情况。
问题7:“一把手”履职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工作统筹部署。区教育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迅速转变角色,科学谋划布局,推进教育体制改革。二是加强行政管理学习。不断提升行政管理能力,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动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班子成员间的沟通交流,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同时抓好基层党建和业务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问题8:对下级党组织监管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干部管理,制定干部外出请假制度,严格规范教育系统党政主职请假报告手续,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党政主职,增强教育系统党政主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定财务支出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问题9:对下级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督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了局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加强督办力度。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二是对“大学习、大讨论、大整改、大提升”活动开展“回头看”并作情况说明。同时,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严在日常、抓在经常,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
3.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
问题10: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项培训,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修订完善了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与培训。
问题11: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入脑入心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增加宣讲和学习次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二是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真学、真信、真懂。
问题1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主动谋划和风险排查。加强理论学习,对意识形态开展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用实际行动落实意识形态的研究部署。
问题13: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和应对处置走深走实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每月上交意识形态月报,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和应对处置走深走实。完善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体制机制,规范网络信息平台登记备案、信息发布及日常运营,健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增强舆情发现和预警能力。组织教育系统网评员队伍,在重要时间节点,有效传播正面舆论信息。
4.履行教育教学核心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
问题14:集团化办学模式与预期目标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指导四个教育集团修订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在集团化办学过程中推行共享制、章程制、议事制和督导制。二是优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措施。不断优化集团化办学改革措施,推进集团内部深度融合,使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力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强教师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成员校之间的教师交流力度,尤其是干部和骨干教师交流力度,破解集团内优秀师资配置的瓶颈问题,促进师资力量合理配置。
问题15: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向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发放“黄石港区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收费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选择证照齐全的机构,并告知家长培训收费标准。二是对全区证照齐全的68家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68家机构均已加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下一步将做到银行预收费监管,课时费一课一结,有效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三是多次联合黄石港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科经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区所有培训机构展开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有证经营,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培训机构当场下发处罚通知书,勒令其当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检查学科类培训机构是否在按要求开展培训。
问题16:学前教育工作协调推进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协商幼儿园移交工作。区教育局已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多次与开发商协商移交小区配套幼儿园事宜,加快解决幼儿园移交事项。二是加快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助推公办幼儿园建设。区教育局已将倚湖园、江泰春岸等2家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并开园,大桥一品园、黄石公园、滨江壹号等3家小区配套幼儿园已移交区教育局,下一步将推进这3家公办幼儿园办园等工作。
问题17:教师培训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建立健全了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及报销审批制度,规范教师培训管理相关事项。二是组织了专项培训,加大对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财务支出。三是严把审核关,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销审批流程。
问题18:义务教育学位不足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深入摸底,合理制定招生政策。经过对本辖区幼儿园大班数据和六年级毕业生数据深入摸底,科学制定了招生工作计划。二是充分调研,计划调整学区划分。对辖区内中小学近三年入学人数、幼儿园小中大班幼儿数和近几年新交付楼盘住户数量进行摸底,科学预测2023年一年级招生人数,分析近几年招生发展趋势。深入学校调研,结合招生数据,对人数激增的几所中小学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缓解学位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虎小、花小、武黄路小学等学校改扩建力度,扩大学校规模,增加学位数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制度建设不严不实问题
问题19:制度制定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开展了专项调研,要求学校修订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会议制度。各学校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党管干部基本原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了会议,明确了议事规则。
问题20: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加强制度执行。加强学用结合,落实述廉制度规定,实事求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理论学习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监督、检查和考核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问题21:学习活动搞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区教育局党委对十四中黄石港区校区进行了批评教育,该校表示,通过这次批评教育,认识得到提高,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实事求是,将措施落实到位,拒绝学习活动搞形式。
问题22:专项治理工作走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持续开展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以及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深入推进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设学校食堂专用银行账户,分装食堂水表、电表,进一步规范食堂财务管理,落实食堂结余资金清退工作,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分批次组织学校书记、校长、分管副校长及后勤主任集中学习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规范操作意识,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素质,促进学校食堂规范管理。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规范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问题23:文风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区教育局组织了有关公文、文件写作、信息报送等工作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了各中小学党办、行办管理人员的公文写作水平。相关单位开展了干部培训,立即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3.为民服务有差距
问题24: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常态化督查机制及满意度测评机制,切实提升学校教育管理水平。二是开展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三是制定《黄石港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黄石港区中小学食堂师生满意度测评制度》等制度。
问题25:对群众有关信访举报处置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负责信访的同志深入学校调查核实,市府路小学并未存在乱收费问题;二是坚决杜绝乱收费。要求学校对任何收费都要进行公示,不能设立任何名目进行收费;三是在全区各中小学范围内,针对乱收费、违反师德行为等各种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黄石港区廉洁教育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问题26:违规、超范围报销差旅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管理制度及报销审批制度。二是加大对财务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三是严把审核关,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广小、虎小和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多报销的差旅费用均已退至区财政。
5.工程项目建设存在违规现象
问题27:普遍存在项目超预算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开展了业务培训,全区各中小学后勤校长、后勤主任及干事学习了《2021年黄石港区政府采购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区教育局对项目建设立项、计划备案、财审、招标、合同备案、结算审计等流程与各种情况的项目建设条件进行分类讲解,做到政策宣讲到位,避免出现项目超预算问题。
问题28:有的学校拆分基本建设项目、规避政府采购。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加强资金分配与跟踪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做到资金分配到资金支付全方位跟踪,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项目建设规范开展。
问题29:工程款支付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加强项目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采购化解和行为,建立健全审批制度。楠小2013年至2020年学校幼儿园租金抵扣工程款部分金额,已于2022年4月补开发票,并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规定。
6.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30: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财务支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才可拨付。
问题31:往来账户清理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要求账户未清理到位的单位收回应收账款。经查,沈小不存在应收款项,为会计科目处理问题。中英文学校为民办学校,已收回应收款项,挂账15年以上的长期呆账,已报请董事会做坏账处理。区教育局机关应收账款因该款项时间已过近20年,无其他有效信息,经党委会研究,已申请作坏账处理。
问题32: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学习《2021年黄石港区政府采购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政府采购中项目立项、计划备案、财审、招标、合同备案、结算审计等流程进行详细介绍,规范政府采购各项环节。二是制定政府采购流程及相关制度,加强采购备案管理,加大审核力度,对各校进行项目采购采用计划报备制,每年春季与秋季学期初由各校上报本学期本校要实施的项目计划,建成黄石港区教育系统项目库,区教育局根据项目库中需求的轻重缓急,进行专项资金的分配,建立《2021年黄石港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大区教育局监管力度。三是要求各校组织专题学习,学习最新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熟悉政府采购备案条件与流程,避免今后出现采购项目程序不规范的情况。
问题33:工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中小学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工资管理和工会经费管理。二是强化过程管理和指导,明确要求工资发放应直达个人账户,表后附银行明细等细节。
问题34:工会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责令广场路小学、楠竹林小学退还违规发放资金,并作书面检查。目前,广小2.8万元和楠竹林小学工会超范围发放慰问金800元均已退回区财政。
7.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问题35:部分工程中未见残值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沈家营小学2021年校园安全改造工程拆除铝合金防盗网共计844㎡,残值直接抵扣了人工、运输、破损墙面修复等费用,沈小已按照要求规范财务手续。
问题36:固定资产购置、盘盈、损失等管理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了固定资产管理业务培训,提升了相关人员管理能力。二是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相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处置,目前学校购置办公设施、器材设备已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各中小学已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问题37:国有资产对外租赁管理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花湖小学开展了固定资产业务学习,目前已按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磁湖中学(原十四中沈家营校区)、十五中学校门面已关闭、十八中门面租金已统一入账区财政,楠竹林小学已按规定将租金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并履行资产评估和公开招租程序。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问题
问题38:“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规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在党组织会议上决策。不断完善会议制度。指导学校完善支委会和校务会会议制度,
问题39:“三重一大”事项未得到充分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组织全区各教育集团总支书记、总校长、各中小学支部书记、校长学习《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切实履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学校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过程能在学校党组织会议记录本上体现。
问题40:部分学校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对各中小学进行培训,明确支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会议谈论内容,指导学校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末位表态制度。
问题41: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进一步规范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区教育局、广小和虎小已更换会议记录本,不再使用单页纸记录会议内容,。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问题4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切实履行。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监管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区教育局建立了黄石港区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黄石港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约谈制度。各学校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管制度,对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加大监管力度。
问题43: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各学校对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教育系统各单位注重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与教育教学相结合、与清廉学校建设相结合,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形成了有利于黄石港区教育发展的思想和工作氛围,提高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问题44:警示教育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加大系统内案件的警示教育。各中小学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结合教育部公开曝光的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开展多形式的学习讨论,教师们围绕近年来发生在教育领域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交流发言,通过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3.党建工作不扎实,区教育局党委对下属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
问题45:党组织凝聚力有所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组织了各中小学党办主任参加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对发展党员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提高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区教育局党委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二是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问题46:抓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各中小学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本领,切实把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抓好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抓好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发挥好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建立相关制度。抓实黄石港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区教育局建立了《黄石港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修订了《2022年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项目细则(中小学)》,指导中小学党建工作。
问题47:“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对各支部的检查督导。区教育局党委加强督促检查,对“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切实增强“三会一课”制度的刚性和严肃性。
问题48:组织生活会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加强党务工作培训,切实解决党内生活质量不高、不起作用问题。严格党内生活,建立《区教育局党委班子成员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到各联系点学校参加组织生活会,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导。
问题49:抓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规范管理支部换届工作。各学校认真履行职责,贯彻落实支部换届制度,提醒和指导学校党支部及时换届,严格党支部换届程序。二是对“两新”组织返还党费进行监督管理。对“两新”组织返还党费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要求两所学校对返还党费使用情况建立单独台账。三是责令有“抹零头”现象的支部迅速整改,补缴党费。区教育局责令有“抹零头”现象的支部迅速整改,补缴党费。各学校已规范党费交纳工作,精准核定党费,迅速整改“抹零头”现象。区教育系统共补缴“抹零头”党费553.21元。
4.选人用人有短板
问题50:队伍建设有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对班子成员进行调整,加大了学校干部交流力度。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问题51:超职数超范围超权限配备任命干部。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针对十四中教育集团总支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自行任命5名校长助理,享受副校级待遇的情况,区教育局于2021年12月责令十四中教育集团进行整改,取消校长助理职务,并于2022年3月制定了中层干部管理制度,严禁超职数超范围超权限配备任命干部。责令十四中集团负责人进行书面检查。各学校均按照文件加强了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并对不规范的情况进行了整改,用实际行动促进中层干部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5.对巡察、审计监督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问题52:对2018年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未彻底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一是加强了对学校党建工作和巡察工作的检查与督办。区教育局党委对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负责人进行深刻反思,落实对学校巡察整改工作的检查与督办。二是责令各学校整改。针对沈家营小学“党支部党费基数核算不准确”、十五中“三重一大不规范”“末位表态发言”等问题,责令沈小、十五中负责人作书面检查。要求各学校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各项程序做好学校党建工作。
问题53:对财政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中。一是积极与区财政、区兴港公司对接,增强业务指导能力。二是加强督办力度,对需整改的问题持续追踪。三是区教育局责令广场路小学迅速收回应收款上交区财政,并作书面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区教育局党委将按照区委、区委巡察组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持续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区教育局机关及全区教育系统落地生根。
一是持续用力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再梳理,确保整改项目不漏不缺。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制定完善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教育发展的过程,努力推动黄石港区教育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在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上持续用力,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整改转作风、以整改提能力、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促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将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为全区教育工作重大的政治责任和使命,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区建设。加大教育改革的领导和统筹力度,加快我区教育现代化进程,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黄石港区“五区”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教育局党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384220;联系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80号。
中共黄石港区教育局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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