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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信访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2-14 来源: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33日至2023430日,区委巡察组对黄石港区信访局进行了巡察。202375日,区委巡察组向黄石港区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积极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区信访局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始终把巡察整改放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组织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领导班子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23个问题,区信访局逐项进行分析研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深入剖析自身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体人员按照职能职责,主动认定“责任田”,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间组织召开支委会3次,制定整改方案,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整改任务分解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23个问题实实在在整改到位。

三是追溯问题根源,实现标本兼治。追根溯源,既要整改问题本身,更要整改产生问题的根源,在抓好面上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针对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加强综合分析,深挖病灶、对症下药,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实现常态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重要决定和要求方面

问题1: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力度不够。未制定专题学习计划,学习贯彻的针对性不强,与本部门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没有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关于信访工作的战略部署,制定推动黄石港区信访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工作举措。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二是制定《2023年全区信访工作要点》。

问题2: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多集中在2021年活动开展初期,且参加学习多,交流讨论少;开展“一下三民”实践活动以来,区信访局仅公布一批“三张清单”,其中问题清单只有3个问题,且只有领导班子成员问题描述,无公示照片等相关佐证资料。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利用支部主题党日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观看党员教育电视片《红色记忆·黄石党史故事》”、“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等内容开展交流讨论5次,积极梳理“一下三民”第二批清单,做好清单公示,及时跟踪问题落实情况。

问题3:参与民宗领域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不够。近年来,黄石港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区信访局参与处理矛盾纠纷调解力度欠缺。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善民宗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表,对接民宗局,梳理并掌握全区民宗领域矛盾纠纷情况。

问题4“一把手”履行职责有差距。对于新时期信访工作深入研究不够,推进区级领导包案督办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不积极主动。面对重复访、长期访重点积案化解思路不多,攻坚克难能力有待提高,个别信访人正常诉求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还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以季度为单位,分析全区信访工作相关数据,形成全区信访工作季度分析报告。二是印发领导接访下访包案和积案化解攻坚工作方案,积极推动全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区委书记召开研究重点信访案件专题会,对重点信访案件逐案进行分析研究,推动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问题5:重点工作推进不到位。履行信访工作协调督办职能不到位,工作重点有偏差,对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在区矛调中心、各街道(管理区)、区直各部门张贴“一县一码”宣传页,引导群众通过手机随时随地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全区信访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三是梳理并推动化解信访积案,从源头杜绝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问题6:基础工作开展不扎实。区信访局作为开展信访工作的专门机构承担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等工作职责2022年未发现相关督促检查重点信访件办理的工作台账。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善督导检查工作台账,做好留痕管理。今年以来,围绕全区重要信访事项已多次下发督办、交办函,开展实地督查、印发通报等工作。

问题7:风险化解能力不足。对于解决进京赴省重信重访问题办法不多,重要时间节点风险防控稳控能力有待提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印发相关工作方案。二是严格落实“四必查”工作要求,对相关单位进行责任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问题8:信访工作的组织培训不到位。未建立全区信访干部培训机制,对新颁布的《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未针对基层信访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开展专题培训。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活动,扎实推动《信访工作条例》精神和规定落到实处。二是组织召开全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会。

问题9:信息报送工作不主动。对于信息采集报送、约稿工作不重视,报送信息质量不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积极向区委报送信息,采用率为100%。

问题10: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根据黄石港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清单及评分细则,区信访局2020-2021年未按要求报送全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月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已按要求定期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月报。

问题11: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作为全区意识形态联席成员单位,区信访局2021年无本单位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查的相关台账,未按要求报送网络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2022年起已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查相关台账资料,按要求报送网络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2: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区信访局对省委开展的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对违规吃喝问题作专项对照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成立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小组,组织一次集体谈话,对本单位违规吃喝问题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

问题13:部分住宿费用报销不规范。如出差住宿费无酒店住宿系统清单。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差旅费报销程序及审批权限,对今后外出人员需报销住宿费用的一律明确要求提供住宿明细清单,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报销,严禁发生超范围、超标准的支出行为。

问题14:财务凭证附件不充分不完整。如出差产生退票费核酸检测等费用未见情况说明。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约谈相关责任人,要求今后认真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手续,坚决杜绝不合规支出,杜绝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已对相关费用支出进行核实,并将相关情况说明附在记账凭证后。今后将严把审核关,进一步加强对财务报销的监督管理。

问题15:固定资产未入账。矛盾调解中心项目部分办公椅、会议椅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已将矛调中心购置的办公椅、会议椅等固定资产入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资产数据准确,做到账、卡、物相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16:议事程序不合规。将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分工议题,安排在党员大会上进行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黄石港区信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及“三会一课”制度,深刻领会了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内容,进一步增强了制度意识,树牢严格按制度办事的观念。

问题17:决策执行不规范。支付法律咨询律师服务费用,仅有审批程序,无会议研究情况。区信访局未按规定对派遣人员进行考核,支付年终奖金。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完善派遣人员考核工作,坚持多方位、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内容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问题18: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结合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2020-2022年度,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基本雷同。2022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未制定工作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学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研究制定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要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问题19: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问题20:廉政约谈工作不扎实。区信访局日常谈话多以业务工作为主,缺乏对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已开展廉政谈话4次,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68人次,推动“第一种形态”运用落地落实。

问题21:抓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力。2021年度、2022年度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开展不规范,无支部整改查摆问题环节,支部班子自查自纠开展不充分。未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深。在“一下三民”、“共同缔造”等创建活动中,融入社区基层治理不深。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已认真开展支部整改查摆问题环节。二是立足本职工作,在矛调中心大厅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和优化营商环境岗,集中受理、专人转办,当好信访领域的“店小二”。三是认真开展“一下三民”活动,为方便群众快捷高效反映信访诉求,将区长信访链接生成“一县一码”,张贴在接访大厅及党员群众服务大厅,实行网上实名投诉。

问题2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辣味不够,存在以建议代替批评的情况。“三会一课”未按要求开展,2021年、2022年均有两个季度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领导干部讲党课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够,针对性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按要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二是党支部书记肖磊同志以《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为支部党员讲党课。

问题23:对于九届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如上轮巡察反馈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等同于2019年廉政谈话”等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召开专题会学习本轮巡察反馈意见;二是制定巡察方案。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整改落实常抓不懈。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盯紧巡察反馈问题不放松,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不错漏、见底清零,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二)从严治党一刻不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巡察组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区委要求上来,坚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三)履职尽责永不懈怠。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通过扎实开展进京越级访专项治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等“五大专项行动”,强化信访突出问题化解督查,推进《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解决群众急愁难盼问题,努力推动我区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黄石港区信访局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582920;联系地址:黄石市公园路3号

                               黄石港区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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