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0月9日至11月8日,区委巡察组对区人民政府机关党组(以下简称区政府机关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12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政府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做法
区政府机关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机关党组成立落实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支部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坚持以问题整改落实为导向,扎实推进整改工作。2024年12月13日,机关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自我检视剖析,以上率下带头整改。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政府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反馈问题整改,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研究制定《中共黄石港区政府机关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整改方案明确总体责任分工,建立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各分管领导牵头对涉及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涉及反馈意见股(室、办)具体抓好问题整改。
(三)强化监督检查。区政府机关党组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坚持周提醒、月汇总,不断强化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监督力度,督促涉及分管领导和涉及股(室、办)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精准有力的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切实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不够深入,履职有不足方面
问题1:理论学习不深入。对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各级党代会精神学习满足于完成学习宣讲任务,结合区情开展学习思考不够深入,将政府办日常工作与全区推进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局相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干部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干部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下基层调研,印发民生十件实事;了解企业诉求,印发《黄石港区2024年深化“双千”活动推动市场经济以进促稳持续向优实施方案》,制定文化旅游、商贸服务、临空科创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发展意见,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题2:党纪学习教育不扎实。区政府机关党组未按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3月至6月共学习第四章至第九章,2024年6月后未在会前组织开展纪法知识学习,有少数党员对《条例》的全称、施行时间以及“六大纪律”基本内容不了解。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全体党员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等文件,并进行研讨交流2次。二是在支部微信群推送《条例》应知应会资料,督促支部党员掌握相关内容。
问题3: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机关干部工作职责不够明晰,工作要求不够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与领导期待还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内容深入开展调研,注重反映基层意愿、群众呼声、企业诉求及领导关注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写好每月月报,为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二是收集整理形成涉及产业发展、项目投资、商贸文旅经济、临空科创等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背景资料和任务分解。
问题4:协调督办职责落实还有欠缺。市审计局对区政府开展2022年至2023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指出黄石港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完善,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筹集、分配、拨付和使用及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方面存在不足,区政府办作为督办和统筹协调机构,对相关职能部门的督办、协调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修订完善《黄石港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黄石港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黄石港区困难家庭社会救助信息比对机制》,从顶层设计上规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区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要求,严格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督办各成员单位做好2025年度各类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做好年度预算资金,确保各项救助资金精准、及时、规范使用。
问题5:日常工作不够严实。重要紧急信息报送不规范。2023年12月16日,迎宾大道高架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燃气泄漏,影响鄂州花湖地区居民用户约 1.8万户停气19小时,区政府总值班室仅向上级电话口头报送信息,未在1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报批评。严肃会风会纪效果不佳。2024年3月25日区政府第52次常务会有3家单位未按要求参会。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出现该问题后,对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和责任人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区总值班室分管负责人对当天值班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未按要求参会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二是细化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要求,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加大暗访检查和业务指导,提高值班工作水平,邀请市委办总值班室科长到我区进行指导培训,强化了值班值守干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问题6: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欠缺。2023年有2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
一是2024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分工。制定2023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按计划开展学习,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常态化每月开展中心组学习。二是召开的2024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写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机关党组及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单独列出。
(二)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有短板方面
问题7: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区政府办财务管理制度》“先计划后开支”的规定,2020年至今办公用品购置均未提前拟定计划单、未按规定统一采购,实际是随用随买、统一结账。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资金使用未事前上会研究。2022年3月20日签订6980元的家具采购购货合同,事后于2022年3月24日在主任办公会上研究签订事宜。2023年4月支付奖牌证书等制作安装费用7250元,未事前上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经费支出管理,加强对财务票据等资料的审核把关,组织财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并跟踪落实。
问题8:财务管理存在风险点。财务U盾管理不够规范,密码和网银密钥未做到分开保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更换财务人员,聘用专业人员从事财务报账工作。二是密码和网银密钥分别由出纳和分管财务领导2人保管,一人负责报送,一人负责审批。
问题9:财务报销审核不严。2020年以来,多笔财务支出报销凭证,存在缺少重要附件、合同签订晚于供货日期、供货协议甲方未签字盖章等情况。2022年7月至10月采购打印耗材共14465元,2023年1月15日才签订供货协议。2020年与开发区天成办公用品经营部签订商品供货协议,2024年与黄石港区天成数码办公经营部签订商品结算合同,甲方均未签字盖章、无合同签订日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主动对接财政部门相关业务科室,上门请教财政部门业务骨干进行工作指导。参加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培训会,落实财务人员责任意识,强化财务审核把关责任。二是严格实行事前报告、研究、审批和实施管理流程,规范验收程序,对近三年的报账凭证进行自查,及时对存在的不符合报销规定的进行整改补充完善。
(三)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有差距,党建工作不扎实
问题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有不足。开展廉政谈话不到位。2021年至2023年区政府办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每年仅开展1次集体廉政谈话,日常未开展“一对一”廉政谈话。“一岗双责”压实不到位。1名干部2022年以来没有班子成员与其开展“一对一”谈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机关党组领导班子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召开机关党组会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主要领导坚持做到亲自部署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过问办公室牵头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积极推行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按照“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机关党组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每季度开展一次提醒谈话。
问题11:文风不实时有发生。2021年和2022年区政府办工作总结雷同。会议记录不严谨,区政府机关党组会、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均未写明会议记录人。发文审核不严谨,在区科经局草拟《黄石港区2024年深化“双千”活动推动市场经济以进促稳持续向优实施方案》,错误地将政府办内设机构区金融办列为包保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审核不细致,未发现上述错误直接发文。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精文减会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发文、会议审核管理,确保文件、会议数量只减不增,提升办文办会水平。二是规范撰写政府党组会、政府常务会、机关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各类会议记录,同时各类发文、通报等内容必须由各级领导层层把关,坚决杜绝出现文字表述不规范等情况。
问题12:“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支委会未定期召开,2023年7月至12月未召开支委会。党课宣讲次数不达标,2022年度有2场讲党课记录,2023年度无讲党课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每月一次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每年一次专题党课,每月一次支委会以及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各类工作,并撰写相关纪要。
问题13:支部主题党日开展不规范。2022年有6个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采用同一张签到表复印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要求留存相关影像和学习资料,进一步完善党支部手册记录工作,每次开会签到、拍照。
(四)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彻底方面
问题14:巡察、审计监督反馈的问题存在整改不彻底情况。上轮区委巡察反馈的“财务制度把关不严”和2021年审计反馈的“支出款项未经集体决策”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逐项梳理检查整改成效,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督促财务人员深入学习财务制度,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组政治建设,促进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办公室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在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勇争一流、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承担好、落实好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上率下,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进一步总结整改经验。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进一步自省自查,切实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以务实的措施抓整改,以有力的措施落实好“三办、三服务”。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推动的过程,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黄石港区政府机关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589867;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80号。
中共黄石港区人民政府机关党组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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