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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委政法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1-29 来源:中共黄石港区委政法委员会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2月13日至4月1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进行巡察2025年5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区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始终把巡察整改放在重要位置狠抓落实。5月16日区委常委会后,立即召开了书记办公会进行了巡察反馈问题情况通报和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干部职工为组员的整改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治本之策,制定整改措施25条,明确整改责任人5个,确保责任落实落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同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深入剖析自身问题及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期间组织召开委务3次、书记办公会2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和完成情况。

三是坚持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本次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委机关工作作风、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1、理论学习不够严实

问题1:学习内容不全面。2023年未开展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专题学习。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制定《黄石港区委政法委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确保学习内容全覆盖;二是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强化理论武装;三是已在委务会上补学相关内容。

问题2:理论宣讲不到位。2021年未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关内容的宣讲;2022年未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相关内容的宣讲。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2025年,班子成员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宣讲4次。

2、履职尽责有差距

问题3统筹信访维稳工作力度不够。2020年全国“两会”、2023年全国“两会”以及建党100周年维稳工作,均存在信息摸排工作监督不力或包保稳控责任缺位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1.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印发WW研判专报19期,扎实做好了全国“两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2.扎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目前义乌商贸城依法拍卖成交,已完成清算分配2056户,完成率98.6%,正在推进项目盘活利用。

3、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问题4意识形态“五纳入”工作落实不到位。2021年、2024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工作要点。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制定《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要点。

问题5专题研究不到位。近五年除2023年外,均未达到每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2次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2025年3月24日,区委政法委召开委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5年6月13日,区委政法委召开委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问题6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网络综合治理机制不够完善,未制定政法系统内部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制定《区委政法委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二)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7:合同签订不规范。2020年7月支付宣传展架制作费用,与开发区天成办公用品经营部签订合同,拟定全年费用为9000元,实际收款方为黄石市可可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销金额为11000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委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等相关手续,并在委务会上组织集体学习;二是已补充与黄石市可可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资料。

问题8超标准列支。2020年全年,养老保险单位代扣个人部分比应缴额少2853.12元,职业年金单位代扣个人部分比应缴额少1426.56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委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等相关手续,并在委务会上组织集体学习;二是已制定清退清单,明确清退金额及清退对象,并将清退费用退至黄石市黄石港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问题9支出账证不符。2023年2月报销加班误餐费1880元,报销票据仅1700元。2023年7月报销加班进餐费170.56元无报销票据。2024年3月8日报销加班误餐费1960元,报销票据仅1100元。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委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等相关手续,并在委务会上组织集体学习;二是已对凭证进行梳理,并补充相关票据。

问题10财务报销手续不全。2020年1月报销阳新扶贫伙食费及市内交通费,无领取人签字。在无委托证明的情况下,将2020年5月加班误餐费违规打入夏妍个人账户。2020年11月购置文件柜、办公桌等固定资产,未询价且无送货单及领用人记录。2020年11月报销外出培训费用缺差旅审批表。2021年6月报销1万元维稳工作经费,缺相关合同及情况说明。2024年2月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无公函。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委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等相关手续,并在委务会上组织集体学习;二是已对凭证进行梳理,并补充相关缺失资料。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

问题11“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2020年7月支付宣传展架制作费用11000元,未经书记办公会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认真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经费使用上会研究。

问题12执行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不到位。2020年8月至10月、2024年7月至10月未召开书记办公会,违反了《中共黄石港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议制度》中“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的规定。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1.已与市委政法委对接,修改书记办公会制度为《中共黄石港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委务会议制度》,明确修改书记办公会为工作例会,研究日常工作,原则上每半月召开一次,委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2.2025年以来,召开委务会9次。

问题13会议记录不规范。2020年3月1日的会议记录出现在2019年5月10日的会议记录之前。2020年、2023年的书记办公会会议记录出现空白页。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对《中共黄石港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委务会议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明确记录人员和记录规范。

问题1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未扎实履行。2023年至2024年班子成员与各科室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之间未经常开展廉政谈话和日常谈心谈话。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5月以来,围绕巡察整改、中央八项规定、日常工作,开展谈心谈话共计8次。

(四)巡察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问题16巡察监督反馈问题存在整改不彻底情况。上轮区委巡察反馈了18个问题,其中“财务管理不严格,报销审核不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开展不扎实,长期未发展党员”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已整改。一是已对委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已对《中共黄石港区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办公会、委务会议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三是已督促年轻干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常态化开展政治教育,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政治轮训、政法大讲堂、政法干部上讲堂、讲党课等多种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升委领导班子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宗旨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办实事,真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强化责任担当,担牢主责主业,全力抓好维护港区平安稳定、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实战化运行、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重点工作落地见效,为黄石加快建成武汉都市圈重要增长极、服务推动全省支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是强化廉洁自律,严守政治规矩持续把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推进,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完善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第一种形态”,化以案促改促治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引导,使学习教育过程成为纪律建设过程,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政法委党委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586178;联系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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