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黄石港区商业附属设施经营权项目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活城市公共空间价值,提升公园服务功能与市民生活品质,打造集生态休闲、便民消费、民生就业于一体的复合型城市空间,满足市民对多元休闲消费与就业创业的新需求新期待,我区拟通过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对辖区14个公园商业附属设施进行规范化建设与运营。现将《黄石港区商业附属设施经营权项目》相关信息向公众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黄石港区商业附属设施经营权项目
(二)项目区域
项目实施范围涵盖黄石港区14个公园,分别为胜阳港口袋公园、沈家营码头口袋公园、朝阳路合作村口袋公园、延安岭社区口袋公园、朝阳路东延口袋公园、花湖大道口袋公园、桂花湾口袋公园、打鼓墩口袋公园、金福巷口袋公园、锁前社区口袋公园、四号湖绿化广场、青山湖绿化广场、普阳路延伸段绿化广场、小哥集口袋公园,总规划设置标准化商业附属设施3500个摊位。
(三)项目规划
通过“政府监管+社会资本运营+商户自治”模式,对公园空间进行科学规划与功能优化,构建“核心公园承载主力业态、社区口袋公园适配便民业态”的空间格局,建设成为集便民服务、特色消费、民生保障于一体的规范化公共经营空间,实现生态保护、民生服务与经济活力的有机统一。
(四)项目内容
1.运营开发期限:21年(含6个月建设期),项目起始年限自正式签订经营协议之日起算。
2.实施模式:本项目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具备公共空间运营资质、资金实力与专业能力的投资建设运营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商业附属设施建设、招商运营及日常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义务。由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与运营方签订经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考核标准与收益分配机制。
3.管理责任
(1)运营方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具体业态规划、招商方案等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优先吸纳本地特色商户、非遗传承人与弱势群体创业商户。
(2)运营方承担项目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落实“摊走场清”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环保设施。如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公共秩序及群众安全造成影响时,运营方应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告并落实整改;经有关部门评估存在较大风险时,监管部门有权要求运营方终止相关经营活动并限期整改。
(3)运营方需建立“经营收益反哺管护”机制,将规定比例的运营收益用于公园绿地养护与商业附属设施维护更新,保障公共空间可持续运营。
二、公开征求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即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9日止。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反馈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意见建议提交途径如下:
邮寄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朝阳路橄榄小区西南侧约30米
联系电话:6576628
电子邮箱:hsgqcgj@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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