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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纲要
(讨论稿)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四最”核心城区的战略目标和“生态立区、服务型强区”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黄石港区“十三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的要求,制定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 2016年-2020年)规划纲要如下: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直接指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实效。
一是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全区人事人才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扩大人才总量为重点,以提升人才素质为核心,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进人才122名,通过调任、转聘、选聘的方式引进人才34名;不断壮大实用人才队伍, 开展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共4000余人次,通过公开招考和公开推荐的方式将7名优秀社区干部选拔到街道公务员岗位;不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培养模式,对我区干部人才队伍进行二次充电,先后选派23名干部赴西藏、新疆、江浙、武汉等地挂职段炼,组织100余人次赴经济发达省份与城市参观学习;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积极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和特殊贡献人才的奖励,对突出贡献奖、科技进步奖的获奖人才给予不同等次的资金奖励。建立和落实了“名师工作室”每人每月500元课题研究经费补助机制。对区外高层次人才,采用柔性流动的办法加以引进,目前已有16人来我区从事兼职、技术合作、兴办实业。
二是公务员制度推行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加大了公务员的培训力度,尤其是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培训力度。先后组织了《公务员法》、《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学习培训,《突发事件应对法》、房屋征收法规专题学习培训,“次贷危机与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等多个经济、社会热点培训,达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目的。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公务员管理制度与办法,开展了公务员能力席位评定,制定和完善了公务员凡进必考管理制度,积极探索了公务员考核的有效办法,为我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开展了第二次、第三次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公务员队伍结构逐步改善,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了事业单位“全员合同聘任制”。以推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为重点,采取“竞争上岗”、“评聘分开”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控制”等一系列新举措,实现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完成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审批工作,保障了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时到位,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均衡和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全面推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制。通过实行新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调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强了事业单位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初步建立了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2011年至2014年10月全区新增就业48271人,年均增长8.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2%以内,超额完成了“十一五”初确定4.2 %的控制目标。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全面实施,2011年到2014年10月,扶持创业成功人数5606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19725人,比“十一五”末提高16.3%。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9300余人,其中创业培训6500人,是“十一五”末期的2.5倍。就业扶持政策不断完善,截止2014年10月底,享受“4050”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7500人,“零就业家庭基本消除。
五是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启动,社会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初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受惠群众迅速增长。至2014年10月未,全区养老与失业保险参保总数达到22247人次,其中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3747人、失业保险人数8500人,比“十一五”末期提高了27.4%。
六是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更加完善。我区积极推进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改革,努力规范人力资源争议调解仲裁的执法程序,按照“多服务、少处罚,多调解、少开庭”的原则,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十二五”期间共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262起,督促企业补签合同653份,续签劳动合同528份,比“十一五”末期提高了16.8个百分点,为农民工等劳动者清理拖欠工资8.3万元。目前城镇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1%,比2010年上升5个百分点。2011年1月至2014年10月,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6 件,结案率达100%,比“十一五”末期提高3.3%。
七是军转安置工作成绩显著。圆满完成军转安置工作任务,安置军转干部2名,转业士官4名,随军家属2名。同时积极做好全区530名企业军转干部的维稳和生活待遇落实工作,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二五”时期,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为“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积累了有益经验。第一,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只有坚决和自觉地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谋划推进,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快速发展。 第二,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工资收入等切身利益问题,不断改善民生福祉,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得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全力支持。第三,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只有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攻坚克难,才能有效解决和妥善处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和人事制度等领域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第四,必须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只有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结合自身实际,分类指导、量力而行,通过集中力量落实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来推进其他工作,才能保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五,必须坚持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只有不断增强干部能力素质、大力推进各项基础建设、加强部门之间和系统上下的协调配合,才能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但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1.发展机遇
一是经济社会建设新要求,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战略新机遇。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人才作为经济发展第一资源的重要性, 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委“四最”核心城区的战略目标和“生态立区、服务型强区”的战略部署,使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是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区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已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初步形成。区、街、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平台的组建,使管理服务职能更加完善,人员队伍更加壮大,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更加有利,发展空间更为广阔,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三是两个国家试点全面推行,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创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区和创建全国社保基金社会监督试点单位的关键期,是重点抓好“贯彻落实省政府创业‘十八条’、完善贷款和清欠机制、优化就业资金支出结构、完善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激励机制”等七件实事和实施“劳动用工治理、工资收入调解、劳资关系调处、职工权益保障、职工素质提升、企业人文关怀”等“六大工程”,谋求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领导重视、社区参与、群众期盼、政策导向、改革驱动将为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和强大动力。
2、面临的挑战
一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日益凸显,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亟待完善。全区私营个体及灵活从业人员参保率不高,部分特殊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问题突出,牵涉整个社会的稳定。
三是人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人才队伍建设与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高层次人才严重缺乏,尤其是创新型人才稀缺;专业人才不足,尤其是紧缺类专门人才难以适应我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快速发展的要求;
四是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高。随着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不断提高的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服务对象的不断扩大、 利益主体的日趋多元化以及劳动者对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的更 高追求,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迫切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增强管理能力和提高服务水平。
二、“十三五“时期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改革,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完善人才科学评价机制,深化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成“四最”核心城区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撑。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以人为本。坚持依法行政,用法制的思维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围绕增进民生福祉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2.人才优先,高端引领。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布局,实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和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加快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步伐,着力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发展模式,提升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3.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握好改革的方向、时机和节奏,创新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先行先试,突破深层次制度障碍,不断破解影响民生福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不竭动力。
4.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既要着力落实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利,着力抓好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又要注重打破身份分割、地域分割和行业分割,统筹推进就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收入分配的统一协调发展。
5.增强能力,优化服务。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水平,实现便利、高效、优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需求。
(三)发展目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本着既要体现奋进性,又要有可能性的要求,确定我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实力进入全市前列、人事人才工作进入全市前列,劳动就业工作进入全市前列,劳动保障工作进入全市前列,劳动关系调处工作进入全市首列。具体细化为以下下七项具体目标。
一是城乡劳动者就业更加充分,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和就业援助普惠化全面推进。全区新增就业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以内。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2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85%以上。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全覆盖。
二是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年增5%以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至2015年末达38000人以上,城镇居民参加失业保险人数超过9600人,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三是高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以实用为前提,以创新为目标,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是抓好“三支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高层次人才交流引进,二是加快培养企业实用技能人才,三是大力孵化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力争全区引进人才达到300人以上,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50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人。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达到5000次以上。
四是工资收入分配更加科学。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机制,建立适应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特点,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增长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务员津补贴进一步规范。有效发挥市场对工资分配的调解作用,形成“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工资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制度和依法监管宏观调控手段。“十三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年增长13%以上,工资收入水平在全市排位明显提升。
五是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高位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实验城区创建工作,健全劳动合同制、集体合同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综合考核评估体系。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以上,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5%以上。消除部分企业工资分配秩序混乱现象,抑制拖欠工资问题的产生,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形成良好的工资分配秩序和合理的工资分配关系。完善三方协调的劳动争议仲裁体制和多种形式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96%。
六是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以法制理念进一步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消化机关单位混编混岗情况。扩大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应用,拓宽选人视野,按照“编外聘用、以钱养事、合同管理、按岗定薪、缴纳社保、转换机制”的思路探索政府雇员制,畅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渠道。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机制。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分类及岗位设置工作,全面施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充分发挥奖励绩效在实际工作中的激励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军转安置政策和《黄石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暂行办法》,军转安置办法进一步公开透明,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妥善安置。
七是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市、区、街道(片区、管理区)、社区四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初步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卡持卡数量达到 8000人,持卡率达到75%。
黄石港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5年 | 2020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人 | 7900 | {50000}] | 预期性 |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 人 | 2940 | 3500 | 预期性 |
3、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62 | 3.6 | 预期性 |
4、城乡就业创业培训人数 | 人 | 1575 | 1890 | 预期性 |
5、扶持创业人数 | 人 | 1030 | 1200 | 预期性 |
6、创业带动就业人数 | 人 | 3100 | 3720 | 预期性 |
二、社会保障 | ||||
7、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 人 | 2100 | 2500 | 预期性 |
8、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36000 | 38860 | 约束性 |
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人 | 8900 | 9610 | 约束性 |
10、失业保险基金征收 | 万元 | 600 | 648 | 预期性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11、人才资源总量 | 人 | 1673 | 1900 | 预期性 |
12、专业人才 | 人 | 1133 | 1200 | 预期性 |
13、高层次人才 | 人 | 194 | 235 | 预期性 |
14、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 | 人 | 预期性 | ||
四、劳动关系 | ||||
15、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率 | % | 10 | 13 | 预期性 |
16、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 | 90 | 96 | 预期性 |
17、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 | % | 78 | 96 | 预期性 |
18、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 | 93 | 100 | 预期性 |
19、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覆盖率 | % | 86 | 98 | 预期性 |
五、基础建设 | ||||
20、社会保障卡持卡数 | 人 | 2987 | 6000 | 预期性 |
注:【】表示五年累计数 |
三、主要任务
以实施就业谋福工程、 社保安福工程、 人才兴福工程、 技能致福工程、收入增福工程、和谐稳福工程的“六福工程”为核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争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示范区。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树立以民生为导向的科学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促进充分就业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扩大就业,在扩大内需中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在惠民生保稳定中促进各大群体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配套完善更加有利于促进各类人群就业的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城乡和区域统筹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就业援助政策以及投入保障政策。建立推进自主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与就业互促互动机制,制订实施更加有利于扩大和优化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扶持政策,出台加快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充分就业政策,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
2.统筹推进区域就业和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区域就业协调发展机制,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在产业升级中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容量,引导粤东西北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积极发展高就业容量产业,鼓励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区域劳务合作,提高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对接效率,推动区域统一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创新就业援助模式,继续实施“南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南粤春暖”行动和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行动,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推动建立一批家庭服务业品牌。
3.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简化创业审批程序,开辟创业绿色通道。加强创业教育,建立健全面向全社会劳动者的创业培训体系,建设一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发全省共享的创业项目资源库,培训提高有创业愿望城乡劳动者的创业能力。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探索通过企业资助、社会化运作等多方投资的方式筹措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经费。收入增福工程、和谐稳福工程为核心,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强区。
一是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优先目标,贯彻实施“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着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统筹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的就业。完善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形成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四位一体的工作新格局。以争取中央项目补助为依托,区级自筹资金为补充,拟建大学生创业园。加强公共就业培训服务载体和能力建设,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完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品牌化建设,广泛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二是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以增加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完善覆盖城乡、人人享有、保障更好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覆盖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5000人以上,参保率达到95%以上,待遇享受率保持100%。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鼓励青中年居民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巩固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坚持基本保障与补充保障相结合,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特殊药品保障机制,稳步提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鼓励发展商业养老、健康保险,多层次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努力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三是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营造人才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区战略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激励、评价机制,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深入贯彻中央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创新完善军转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研究探讨军转干部分类安置意见,落实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政策待遇。
四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贯彻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建立公务员岗位职责规范制度,推进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在区以下机关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和待遇挂钩制度。推进公务员分级分类录用考试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逐步改善和优化基层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公务员考核制度建设,推进公务员培训改革创新,优化培训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探索以施行政府雇员的办法化解编制与岗位之间的矛盾,修改与完善相关制度。
五是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重点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农民工群体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积极指导劳动关系双方开展集体协商,努力提高集体协商的实效性,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到2017年基本实现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到全区各类企业。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快仲裁组织体系建设,夯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加快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步伐,充实基层调解人员和仲裁办案辅助人员,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企业调解、区域和行业调解、仲裁调解以及群众调解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十三五”期间,拟建设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庭裁五个。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建设,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强化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依法纠正企业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超时加班、侵害未成年工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领导。要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目标体系,作为考核各单位、各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依据。要制订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各项相关目标任务。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体系建设。加快出台和完善黄石港区有关职业介绍、高端人才管理服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等有关规章制度,加强法规规章清理,积极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经办、劳务派遣的法制化进程。实行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制度。创新普法手段,建立街道(片区、管理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普法基地, 加大用人单位劳资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完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宣传力度。 加强舆情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意识,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大力宣传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宣传表彰先进事迹和模范人物,发挥榜样的示范效应和激励作用,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加大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社保服务大厅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投入,形成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五)切实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员队伍建设。 按照职责明确、上下贯通、关系顺畅、运作协调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作平台,充实基层工作人员,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制度。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人员教育培训机制,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人员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 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设优质服务窗口,努力建设一支廉政、勤政、 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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