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的若于措施》部署要求,根据省、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一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区牢固树立“保护创新是第一职责,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建设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分级分类、统筹推进”的原则,在知识产权密集的重点企业、园区(孵化器)、高校院所等设立一批“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实现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与知识产权系统服务资源高效匹配,建立健全点面结合、特点突出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机制。2022年底,全市建设不少于2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2025年底,建成5家以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三、工作内容
(一)提供知识产权咨询服务。依托中国(湖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黄石分中心、黄石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及12315热线平台、黄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平台,依法对工作站服务对象商标申请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指导、法律咨询、维权援助、政策宣讲等服务。
(二)收集知识产权侵权线索。收集整理工作站服务对象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线索和诉求,由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相关行政、司法及维权援助、人民调解、仲裁组织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帮助服务对象高效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
(三)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依托黄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黄石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黄石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湖北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黄石分站,为工作站服务对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援助,切实提高服务对象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四、创建标准
(一)申报条件
1、办公条件。工作站需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面积一般不少于15平方米,至少配备2台可上网的计算机及机位,根据需要配备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常用办公设备。
2、机构人员。工作站需明确相应部门承担工作站相关工作,并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站日常工作,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工作基础。工作站制定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制度,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服务对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填写《黄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申请表》,报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
2、集中上报。黄石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结合实际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3、择优确定。选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集中度高、知识产权工作积极性高、有一定基础的企业、高校院所,设立黄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三)机构管理
工作站名称统一为“黄石市XX县(市、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工作站的日常管理,指导工作站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主体的重要举措,各基层所、已授牌的工作站要高度重视,参照该实施方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
(二)支持有条件的知识产权工作站拓展工作范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辖区内工作成效显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优先推荐申报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
(三)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扩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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