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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征局主要职责情况及单位构成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主要职能

我局组建于20124月,是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主管部门,担负着我区棚户区(旧城)改造和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廉租房和住房货币补贴审核申报、拟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实施房屋征收范围建筑物拆除、危旧房改造、房屋安全管理和搬迁补偿资金申请及拨付等10个方面的职责。

二、部门情况

(一)机构职责情况

我局共设有6个职能科室(综合办公室、前期科、征收科、保障科、财务科、房屋安全管理科),辖正科级单位1(黄石港区开发建设办公室)

(二)人员编制情况

全局共有干部12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5人,事业编制干部7人(有享受副处级工资待遇的正科级干部1人,正科职干部2人,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职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2人)。聘用人员有21人,从环卫部门及社区借调人员3人。

2015年市编办将我局二级单位----黄石港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从原副科级调整为正科级(领导职数一正两副,现配备一正一副),增加全额事业编制4个(调整后总共有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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