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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局主要职责及单位构成
发布时间:2017-12-28

一、部门职责

(一)整合的职能 

将原区卫生文化体育局承担的文化、体育的职责整体划入区文化体育局。

(二)下放的职能

娱乐场所设立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设立、变更审批职能。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化、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区文化事业、体育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四)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积极参与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社区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

(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省编办关于组建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的通知》(鄂编办文[2013]132号)、《关于组建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的通知》(黄编办文[2013]54号)和《关于组建黄石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机构的批复》(黄编办文[2013]58号)文件精神,设立黄石港区文化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20162月黄石港区旅游局挂靠区文化体育局。下设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为区文化体育局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名,设领导职数1正(副科级)。

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组织区群众性大型文化、体育活动。

3、人员情况

2017年文体局工作人员8人,其中局长1人,书记1人,文体中心主任1人,解除领导职务1人,科员4人。

4、围绕中心,积极参与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

黄石港区文化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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