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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港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上线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2 来源:黄石港区财政局

关于黄石港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上线使用的通知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 号)、《湖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2023〕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更好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黄石港区将于2023年8月8日上线黄石港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稳定市场的重要手段,是支持市场主体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合同融资工作对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意义,积极融入金融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大局,实现政银企合作支持稳经济保增长的战略目标。

二、提升服务质效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融资支持。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要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明确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金融机构及时获取信息提供便利;要按时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主动对接鼓励供应商办理合同融资,配合做好约定回款账户的变更核准。各有关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应贷尽贷,积极运用金融科技赋能“政采贷”产品创新,降低风控成本,提升融资效率,鼓励实现“利率降低20%、1天放款、0抵押、0跑腿”的融资模式,提高中小企业获得感。

、增强信用认同

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大数据+征信”应用,支持金融机构识别、防控融资过程中的中小企业履约风险,充分释放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加强黄石港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控机制,防范政府采购相关数据违法对外提供。 采购项目合同融资各参与主体应当及时完成“四方信用评价”,做好应急预案与数据备份,避免融资风险。

附件:黄石港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操作手册


黄石市黄石港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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