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社区扩建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日期:2012-10-31  

 

项目编号:SG201202

项目名称:钟楼社区扩建工程

             招标人:黄石港区社区工作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要求,拟就 钟楼社区扩建工程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名称:钟楼社区扩建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 SG201202 

3、项目概算:9.8万元

4、采购内容:  社区扩建 

5、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谈判供应商需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装饰装修专业叁级项目经理或建筑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6、报名及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2012年 9  13日起,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0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6  30 

地点:黄石市综合招投标中心4楼窗口。

7、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 9  18日15:00 整

9、递交地点:黄石港区财政局

10、谈判时间:2012年 9 18 日15:00 整

11、谈判地点: 黄石港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王斌、邓泉     

联 系 电 话: 13545560325、15926910916  

                              2012  9 13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本谈判文件内容

1、本竞争性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谈判

二、谈判文件说明

1、除本谈判文件内容外,采购人在谈判期间发出的谈判答疑以及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

3、采购人可能会以发答疑及补遗书的形式对谈判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答疑及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单位都有约束力。谈判供应商每次收到答疑及补遗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 

4、工期  30 天 

5、质量目标:合格。

三、资格后审条件(供应商下列条件有一条不满足的按废标处理)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必须具有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格。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基本要求

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3、若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本谈判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谈判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4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响应性文件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报价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总报价

〈2〉总说明

〈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报价汇总表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9〉暂列金额明细表

〈10〉材料暂估单价表

〈1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12〉计日工表

〈13〉总包服务费计价表

〈14〉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15〉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谈判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5)谈判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拟派驻本次项目经理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7)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应该提供的资料

六、谈判报价

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是投标人投标计量计价的依据。

2、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可以成为投标人投标计量计价的依据。但招标人特别郑重声明:招标人不能保证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中的清单项目的完全性和工程量的准确性。

3、投标价格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价格包括暂定金额、用于暂估价项目的所有暂估价等。投标人的投标一旦为招标人接受,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以调整。投标价格须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4、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为: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

包括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

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

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

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其中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按规定必须全额计入投标报价。招标文件要求的创优工程和赶工措施费用等,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内。

5、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市场生产要素价格水平及走势、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投标人为本招标工程准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招标工程的成本水平等决定自己的投标价格。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

6、投标人所报的分部分项清单计价表,其中的各项综合单价将产生合同效力,这类综合单价将被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同样的和类似的工程设计变更的计价。所以,投标人在准备自己的投标价格时,应严格遵循《计价规范》的要求,尽可能详细的描述出由项目编码对应的项目名称的项目特征。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计价规范》中对应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的所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

7、本招标文件中给出的暂定金额,投标人投标时按此价并入报价中,结算时从中标价中将此价格扣除。本招标文件中指定(或暂定)的价格,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否则该投标作废标处理。

8、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自身情况,一次性的报出本招标工程的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凡属于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而投标人未作相应报价的,将被认为投标人已经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列项中作了相应的考虑。特别提醒投标人,投标人所报的此类费用是合同制约的固定包死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

招标人提出的措施项目清单是根据一般情况确定的,没有考虑一般投标人的“个性”,因此投标人在报价时,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增加措施项目内容报价。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均为估算、预测数量,虽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9、综合单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物价浮动等风险因素在内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贯穿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洽商处理和竣工结算的始终。除非本招标工程另有约定,均不得调整。

10、投标报价是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在投标人承诺工期内完成本须知第2.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2、该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七、答疑

1、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和图纸有疑问的,应在2012 9  1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将书面答疑发放至所有下载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八、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章密封及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中清单报价、资格证明文件及按要求所作的书面承诺等关键内容必须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签章

2、谈判供应商应将所有文件用A4型纸张装订成册,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均须密封并骑缝盖章

3、谈判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

九、谈判响应商注意事项

谈判供应商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按时参加谈判者

2)投标报价表未按要求签章者

3)谈判响应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有改动痕迹而未加盖公章者

4)提供虚假资料者

5)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封装、签章者

6)没有响应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者

7)其他违背谈判文件或因响应文件存在缺陷等情形,经谈判小组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者

十、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

   1、根据黄石政规[2009]12号文规定,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⑴、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在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报告之前,预付工程价款不得超过合同(含补充合同)总价的80%;

⑵、自审计机关下达工程造价审计结果征求意见通知书之日起,施工单位必须在10天之内前来审计机关核对并签署意见,逾期视为默认审计结论;

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法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审计机关要依法依规公正、公平做出审计结论;

⑷、施工单位报送审计的工程造价结算(决算),经国家审计机关审减额超过15%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三章 谈判

一、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2 9 18 1500整。

谈判地点:黄石港区财政局

二、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招标人组建。本项目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谈判小组组长由谈判小组成员推荐产生。

三、谈判程序

1、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谈判供应商代表、采购人、监督部门、谈判小组对各谈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2、谈判小组按签到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和情况。

3、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谈判程序。

4、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5、谈判小组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同时通知所有响应供应商,给供应商提供一定的修正时间。

6、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修正文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谈判代表签署,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谈判小组,逾时未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相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7、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再谈判。

8、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按满足采购需求、符合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9、最后书面报价

成交候选供应商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作最终书面报价,最终书面报价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谈判代表签署并密封递交谈判小组,逾时未交的,视同放弃谈判,谈判小组按最后书面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最后书面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0本工程招标人将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控制招标工程造价的最高限价,在开标前48小时告知投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不参与评审。

四、确定成交

根据满足采购需求、符合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最后书面报价以审计结论下浮5%-10%为标准,下浮比例最高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五、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相关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报 价 一 览 表

              (首次报价)

工程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工期(天)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使用说明:

  1、该表供首次报价时使用,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该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否则,评标时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正本为准。

  2、该表应用纸信封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单独递交。信封上应写明建设单位名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报 价 一 览 表

              (最终报价)

工程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目标

项目经理

工期(天)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使用说明:

  1、该表供最终报价时使用,投标人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供应商需将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盖章携带作最终报价时使用。

  2、供应商需提前将信封准备好,信封上应写明建设单位名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信封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