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青港湖、锁前港、花马港、汉池泵站、青山湖、五一港划界成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13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规定,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已完成青港湖、锁前港、花马港、汉池泵站、青山湖、五一港划界工作,成果公示如下:

一、青港湖

青港湖划界范围包括主湖、鸭儿湖、伍家塘(东径115-1-49.88,北纬30-14-3.07)。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17.90m)淹没区外延3-13m,水面面积0.571平方公里。管理范围面积0.744平方公里。青港湖与锁前港保护范围面积1.91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由于青港湖与锁前港地理位置邻近,共一条保护范围线,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外延0-500m(黄石市与鄂州市分界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重合),不超过行政分界线,东南边至大众山分水岭处,西至大泉路山区至分水岭,北至黄石市与鄂州市行政界线,黄石段至延安路边缘。青港湖埋设管理界桩43个。

二、锁前港

锁前港起点于老虎头水闸(东径115-2-26.42,北纬30-14-28.69),止于与鄂州行政分界处(东径115-1-34.73,北纬30-14-47.19)途经锁前社区,大泉路。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17.70m)淹没区外延3-12m,不超过行政分界线,水面面积0.047平方公里。管理范围面积0.074平方公里。锁前港埋设管理界桩39个。

三、汉池泵站

汉池泵站划界范围为泵站围墙四周(东115-1-30.66,北纬30-14-53.61)。管理范围为泵站围墙,管理面积:0.00098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跟管理范围重合(泵站所处地理位置属鄂州市境内)。

四、花马港

花马港起点于长江水闸(东径115-3-36.79,北纬30-15-15.96),止于与鄂州行政分界处(东径115-3-5.84,北纬30-15-28.45)途经黄石大道。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16.39)淹没区外延3-12m,不超过行政分界线,水面面积0.026平方公里。管理面积0.03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面积:0.097平方公里。保护范围为港边管理范围线外延20m,黄石市与鄂州市行政界线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重合,不超过行政分界线。花马港埋设管理界桩14个。

五、青山湖

青山湖划界范围包括附湖、1号湖、2号湖、3号湖、4号湖(东径115-3-16.10,北纬30-14-10.58)。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16.98)淹没区外延3-20m。水面面积0.496平方公里。管理范围面积0.538平方公里。保护范围面积9.651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绿线)东至长江护堤坡角,南至磁湖路及山区不不越过分水岭,西至山区不越过分水岭,北至延安路边缘。青山湖管理界桩埋设37个。

六、五一港

五一港起点于沪渝高速附近(东径115-8-6.19,北纬30-14-24.58),止于与策湖村(东径115-8-27.29,北纬30-14-43.90)途经兴港大道。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16.43m)淹没区外延4-8m,不超过行政分界线。水面面积:0.0109平方公里。管理范围面积0.022平方公里。保护范围面积:1.859平方公里。保护范围(绿线)管理线和保护线以河道起始点均于黄石、浠水县散花镇行政分界线重合,河道两边以管理线外延30-50米划定。五一港埋设管理界桩10个。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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