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省序28)有关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09 来源:.

根据《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目前,反馈问题(省序28)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湖北省、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加强长江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长江和两岸重点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湖北省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

三、整改结果

(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

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内容,摆在全区工作的突出位置,狠抓主体责任落实,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1、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区委在12次常委会、区政府在5次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建设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委重要文件精神,讨论研究全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安排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区各部门利用周一夜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战略思想等文件精神、集中组织观看污染防治工作记录片、中央环保督察典型案例等,进一步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2、积极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区委先后召开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黄石港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区的决定》《中共黄石港区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开创黄石港区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决定》《中共黄石港区委关于坚持创新驱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把生态建设纳入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的“三步走”奋斗目标,把创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示范区”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举措,着力推进环保突出问题整治和全区生态治理保护工作。

(二)坚持生态优先,全面打好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

持续开展长江大保护“碧水、绿岸、洁产、畅流”四大行动,把我区打造成为省级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平台,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廊道;将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细化分解为28个具体项目,每个项目明确1个包保领导、责任部门,通过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推进生态治理工作落实。

1、抓好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围绕长江岸线修复及整治、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黑臭水体治理、二三级管网修建等方向,加强项目策划力度,充实、调整、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绿色发展项目。加快生态岸线修复美化,实施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建设沈家营码头公园,打造滨江休闲绿化景区,延续老工业码头历史记忆,加快生产岸线向生态岸线转变。

2、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进度。落实常态化黑臭水体监管机制,实施河长制专项考核制度。持续推进清淤截污工程,完成青山湖1号湖及附湖清淤截污工程、锁前港(二期)项目清淤截污工程和青山湾截污工程。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完成花湖地区周边城中村管网未覆盖区域以及青山湖、青港湖、锁前港和新闸港周边雨污分流工程18公里。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同步启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管网改造工程,到2020年实现辖区雨污分流全覆盖。

3、统筹推进治气治土工程。继续落实好大气重点污染源“点长”责任制,紧盯棚户区和建筑工地,做到 “六个到位” 。落实道路清扫保洁扬尘管控,开展燃气锅炉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燃气锅炉超低排放全部达标。加强城区空气质量监测,确保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市定目标。启动吉雄药业、金帆化工厂两处污染地块的土壤治理工作,督促黄石热电分公司、中石化黄石分公司尽快完成煤仓封闭式改造和辖区8个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任务。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至黄石港区委办公室、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程俊华、赵盛洁

联系电话:0714-6586736、6589021

中共黄石港区委办公室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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