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天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天诚橡塑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8-10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黄石天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天诚橡塑制品加工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诚橡塑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黄石天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江北管理区港湾村;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湖北金虎新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江北管理区港湾村,租用厂房面积760m2,年产橡胶密封件2.5万件产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密炼工艺废气、硫化工艺废气等,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颗粒物等,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不会对周边大气造成显著影响。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其中循环冷却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BOD5等。项目生活污水近期经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策湖;远期待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的主干管建完后,项目生活污水通过管网进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长江。根据地表水预测结果,其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不会因本项目废水排放降低纳污河流的现状水质功能。

3)噪声: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风机、循环水冷却系统等。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预成型废料、成品废料和边角料、原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炭黑等粉尘、废活性炭、旧液压油、废油和粘油锦砂、手套、氧化锌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旧液压油、废油和粘油锦砂、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废油和粘油锦砂、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进行安全处置,旧液压油全部作为增塑剂回用于密炼机处进行生产。氧化锌废包装袋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由氧化锌生产厂家及时进行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及废油桶均由原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利用。废炭黑等粉尘全部作为添加原料回用于密炼机处进行生产。预成型废料直接在密炼机处作为原料重复利用。成品废料和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给当地再生橡胶生产厂家进行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所生产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可达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投料、密炼工序工艺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硫化工序工艺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近期排入园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最终排入策湖;远期排入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长江,其废水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风机、循环水冷却系统,其源强为65~95dBA),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降噪效果较好,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预成型废料、成品废料和边角料、原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油桶、废炭黑等粉尘、废活性炭、旧液压油、废油和粘油锦砂、手套、氧化锌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活性炭、旧液压油、废油和粘油锦砂、手套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废油和粘油锦砂、手套、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外运进行安全处置,旧液压油全部作为增塑剂回用于密炼机处进行生产。氧化锌废包装袋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由氧化锌生产厂家及时进行回收处置。废包装材料及废油桶均由原料供应商定期回收利用。废炭黑等粉尘全部作为添加原料回用于密炼机处进行生产。预成型废料直接在密炼机处作为原料重复利用。成品废料和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给当地再生橡胶生产厂家进行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所生产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外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不属于国家及地方淘汰类、限制类产品及装置,且已获得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

2)项目位于黄石黄石港区工业园,所占用地为区域规划的工业用地,选址符合区域规划;

3)项目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后,经预测可达标排放;

4)项目各污染物总量指标在区域内平衡,落实具体平衡途径后可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5)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功能;

6)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经采取拟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风险在可控制水平内;

7)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

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

4、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

5、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石天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86587798

邮箱:547222323@qq.com

环评单位:黄石正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597612578

邮箱:932043464@qq.com

附件:黄石天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天诚橡塑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黄石天诚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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