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石港区建设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5-18 来源:.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10日至5月27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建设管理(农林水利)局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6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党委会,多次进行研讨,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整改落实,截至8月底,大部分反馈的问题事项基本整改完成。目前,我局党委已对10人进行谈话提醒,建章立制3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

6月22日,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入分析问题症结所在,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改进作风、狠抓整改落实。6月28日,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局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了2次党委会议,3次工作例会,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

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要求,制定《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围绕4大类14条反馈意见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措施:无论是在中心组学习、支部夜学,还是在每周工作例会、日常工作生活中,局党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委精神和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特别是在日常工程建设和管理等业务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各项规章、条例进行工程审批、管理、变更和结算。同时加大工程项目核查监管力度,每周专题听取项目进度汇报,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

2.针对党委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制定党委会议议题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是重大决策、中心工作安排、人事任免、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运用等重大事项都召开党委会决定,加强与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联系,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局党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及办公会项目讨论事项监督,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职能。按照“确定议题、提前通知、充分酝酿、民主讨论、会议表决、形成决议、决策实施”步骤进行集体决策后报请区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针对党员管理松散,执行力、凝聚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党员管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执行,主要负责人经常与党员干部开展思想交流和不拘形式的谈心活动,特别是加强各科室分管负责人与分管科室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从而有利于在团结协作环境中促进工作开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战略决策,严格执行“七个必谈”,今年在人员变动和科室调整、职工办理退休、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遇到困难或挫折等情况时通过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加强了思想交流、统一了认识,增进了团结,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力,“四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区委中心组学习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截至目前已组织10次学习(其中2次中心组扩大学习)。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讲党课,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有关时事为重点,深入系统地带领党员干部进行学习。通过学习,班子成员针对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方面进行了整改,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坚决抵制“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侵扰,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努力形成以完善的制度约束人、促工作的良好局面,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2.针对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政治思想建设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措施:召开局党委会主动研究、部署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将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垂范,严格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还要做好身边人的廉洁自律工作;在每月的主题党日、周一的夜学中,紧密结合中心工作,要求党员人人讨论、个个发言,支部书记定期检查党员手册,将检查结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通报。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深刻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2个局属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各支部按照组织程序准备组织生活会,并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缴纳党费;对原受到函询、谈话和受纪律处分在会上未做说明的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同时追缴了少缴部分的党费,责令局机关党支部向区委组织部门做出书面检讨,并严格按《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4.针对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为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增设了摄像设备加强管理,局党政办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部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局党委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做好履职全程记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明确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建立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每半年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

2.针对机关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规范化建设工作学习,责令机关党支部严格按规范程序启动换届工作,报请局党委审批后,适时对局机关党支部进行换届。目前,局机关党支部已向局党委书面请示,经局党委批复召开支委会推荐下届支委人选,报请局党委会讨论。

3.针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政府采购、招投标、二级单位的财务运转监管不力等问题。

整改措施:为强化日常监督工作,按照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相关要求,我局已召开局党委会设立局纪检委员1名,由局纪检委员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遵守工作纪律等问题,将全面开展作风纪律、组织纪律整顿;对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规定事项,一经发现将主动问责;每半年对二级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尤其是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等方面从严监督。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上级关于规范津补贴、补助等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对之前私自发放理发票、免费午餐、超规定报销交通费、区人防办违规普发下洞补助区园林绿化处超范围发放管理人员高温补贴、卫生费已全面进行了整改并进行清退,清退资金已上缴区财政非税账户。

(四)其他方面

1.针对工程项目管理混乱,存在违反程序的问题。

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行业法律、法规和规范,在工程建设项目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加大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督查力度,对工程后期项目验收、审计结算层层审核、层层把关;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计制度,及时将竣工工程进行结算审计,杜绝工程项目审计价超出中标价或合同价等现象。

2.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加大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使用,所有票据由财务人员审核,报销时所有票据都上网核查,确保发票印鉴与开票方一致,发票内容与使用项目一致,并附有相关清单后方能支出,对不合规票据一律退回不予报销;同时认真核实专项收支表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

3.针对区园林绿化处运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局党委已责令区园林绿化处对前期借用资质承接工程项目收支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已借用资质完成的工程项目经完善程序后,将利润拟通过规定程序缴存区财政非税收入资金账户,且以后不得借用任何单位资质承接工程项目。

三、巩固巡察整改结果运用,切实推动城市建设、农林水利事业取得新成效。

    区委巡察组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虽然在改进局机关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敢于担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城市建设(农林水利)系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局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结合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加大对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考核,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四)推进城建工作大力发展。抓住巡察整改助推城市建设、农林水利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精心谋划十三五期间城市建设、农林水利工作目标,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城区建设、农林水利事业大力发展,为我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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