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9-25 来源:黄石港区审计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1月20日,区委巡察组对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5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问题1:区审计局党组对前八轮巡察通报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真查真改力度不够,通报指出的共性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再次组织学习区委前八轮巡察通报,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二是对照前八轮通报的问题,并结合此次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统一整改。三是结合党建专项整治,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清单,进行整改落实。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已于5月22日对前八轮通报进行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及自查情况,制定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对照检查清单及专项整治清单进行整改;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2:2015年度、2019年度党组会均未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流程。二是每年通过党组会议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集中研究,完善会议记录。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模范遵守相关规定;2020年4月9日按照要求在党组会议上对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集中研究,6月29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并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对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5月26日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学习培训;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3:需要上党组会讨论的大额资金标准不明。

整改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确定大额标准,规范执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确定大额标准为10000元,做到有章必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决策;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4:存在大额资金未进行集体研究现象。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流程。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和局办公会议的关系,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规范会议记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决策,遵守相关程序,确保不发生类似错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5:存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上进行导向性发言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流程。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和局办公会议的关系,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规范会议记录。二是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出台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绝不允许个人说了算现象的发生。三是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决策,遵守相关程序,确保不发生类似错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6:党组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存在混记、漏记等现象,且部分议题未见班子成员发言记录,记录体现不出党组会决策形成过程。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流程。认真处理好党组会议、支部会议和局办公会议的关系,对号入座开好各类会议,规范会议记录。二是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出台相关制度,严格遵守党章党纪,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局党组的各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绝不允许个人说了算现象的发生。三是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力。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决策,遵守相关程序,确保不发生类似错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问题1: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少数党员干部缺乏自觉性、主动性。

整改措施:一是利用周一夜学以及黄石e党建、学习强国等APP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端正学习态度,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规范学习活动。要通过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会等方式加强学习。二是要进一步转变学风,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杜绝学习活动中的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营造健康、积极的学习环境。三是认真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完善学习制度,并且长期坚持。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继续开展周一夜学活动,坚持用黄石e党建、学习强国等APP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通过巡察整改,转变学风,在全单位形成扎实学习的学风;制定《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及《2020年中共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严格按照学习制度和学习内容进行学习;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2:党建工作资料提供不全、连续性不够,无法客观、全面地评价其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完善党建资料,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资料进行整理归类。二是在后期的党建工作中注意资料留存,确保资料完整、连续。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完善党建资料,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在后期的党建工作中注意资料留存,确保资料完整、连续;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3:未见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与夜学、支部主题党日、党组会、支委会合开混记;中心组学习不规范,记录过于简单,仅记录中心组学习相关文章标题,无学习研讨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加强学习质量,完善学习记录。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要求,制定《黄石港区审计局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中心组学习,加强学习质量,完善学习记录;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4:未见2015、2016、2017、2019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资料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记录;个别谈话中反映出部分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清。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会议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每年通过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集中研究,组织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规范会议记录,做到“踏石留印”。二是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特别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教育。在全局召开一次党组扩大会进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学习,强化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完善《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模范遵守相关规定,2020年4月9日及6月29日按照要求在党组会议上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集中研究;并于2020年5月2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培训,加强全局人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按月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分析;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5:支部主题党日无上月问题整改情况,当月查摆的问题敷衍了事。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要求填写上月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确保整改到位。认真查摆本月的问题,力求把问题找实、找深、找透,防止敷衍了事。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后期将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要求填写上月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确保整改到位。认真查摆本月的问题,力求把问题找实、找深、找透,防止敷衍了事。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6:2018年全年四次党课的时间集中在4月9日、4月23日、5月24日、6月19日。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采取措施扭转“三会一课”不正常、不严肃、不规范的现象。严格按照“三会一课”的要求开展讲党课活动,确保党课时间和人员按照要求落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从2019年开始我局已按照要求进行讲党课活动。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7:2017年6月发展对象公示记录上的落款日期为2016年;2018年预备党员转正未进行投票表决。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以对党忠诚、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二是按照要求对发展对象公示出现错误进行说明,重新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投票表决,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完善党员发展资料。三是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已于2020年5月18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了解党员发展流程,后期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发展党员;对发展对象公示时间错误进行说明;重新对预备党员转正进行投票,纠正投票不规范行为;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8:2017年党费专项整治工作中,2008年-2016年党员党费缴纳和补缴均存在“抹零头”现象。

整改措施:对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清理,补缴“抹零头”的金额。后期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规定缴纳党费,并做到只入不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根据区委巡察组反馈我局2017年党费专项整治工作中党费补缴存在“抹零头”现象,我局立即对2008年-2016年党费补缴情况进行清理,发现党费补缴中“抹零头”金额合计96.6元,已于2020年5月26日将相关金额缴入党费账户。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9:违规慰问住院职工家属3次共计1500元,超标准现金慰问生育职工600元。

整改措施:一是立查立改,已对慰问住院职工家属全额及慰问生育职工部分金额进行清退。二是加强学习财务规章制度,及时掌握最新政策法规。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规无明确不踩线”。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在巡察期间清退违规慰问职工家属及超标准慰问生育职工金额合计1600元,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细致,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规无明确不踩线”。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10:2019年支部活动手册中,2019年4月4日和5月27日的廉政党课记录的记录人和缺席人员均为同一人,存在应付工作造假的嫌疑。

整改措施: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请假后及时安排其他人员对支部活动手册进行记录。防止出现会议记录不规范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后期规范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请假后及时安排其他人员对支部活动手册进行记录,防止出现会议记录不规范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问题1:2019年党风廉政资料中,以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谈话代替廉政谈话。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做好谈话记录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黄石港区审计局廉政谈话制度》,后期将严格执行约谈制度、提醒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做好谈话记录工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问题2:2019年廉政党课资料只有讲稿,没有上党课的时间地点现场照片等记录,并且缺少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的记录;2019年党风廉政资料和支部活动手册中部分班子成员的讲党课记录不能相互印证。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考核方式,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资料管理和完善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对应性。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建立《黄石港区审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细化分解,逐一明确责任领导;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问题1:购买部分办公设备无政府采购备案,无会议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培训,深刻了解政府采购流程规定。二是严格模范遵守,注重细小入微。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2020年5月13日,我局组织区财政政府采购办主任为我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深刻了解政府采购流程规定,在以后的工作中确保不会发生类似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已将问题谈深谈透,确保问题真正得到解决。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局党组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深化对全局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上来,使整改落实的过程成为纠正政治偏差、强化政治担当、历练政治能力的过程,不折不扣地贯彻好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务实解决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的问题。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把问题整改与审计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落实责任,健全惩防体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完善权力、责任清单,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四)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区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全面推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4-6261058;联系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29号。

                         

 

黄石港区审计局党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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