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统计发〔2021〕5号 关于印发《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区统计局

江北管理区、各街道办事处、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黄石港区统计局

2021年3月18日

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黄石市委市政府、黄石港区委区政府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部署要求,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按照《黄石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黄石港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以此次全面排查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重要文件精神,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富有实效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防惩并举、注重预防,以提升数据质量为核心,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持续增强统计工作科学性、权威性,推动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压倒性态势。

二、基本原则

按照“压实总量,稳定增速,反映趋势,平滑衔接”的总原则,采取“先面后点,先小后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举一反三,全面通过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落实等方式,分地区、分阶段、分步骤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真实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趋势。

三、工作重点

一以贯之、始终不渝地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作为全区统计工作的核心任务,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面出击,着力加强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重点对2020年以来存在的统计数据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

坚持一个总体目标:通过提升统计数据质量、腾出发展空间,助推黄石港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实行分专业两步走:通过对全区的统计数据质量整治,我区数据质量今年要基本规范到位。工业、贸易、服务业、房地产业等专业数据今年要基本规范到位,投资、建筑业等专业数据控制突出风险,同步进行规范,使全区统计数据质量得到质的提升。

围绕三个标准:坚守三条底线,全面清理停产(停业)企业报数及严重虚报(瞒报)数据行为;全面清理伪造投资项目、打捆报送、重复报送及严重超前报送行为;全面清理代填代报、指令报数行为。紧盯三点目标,全区数据整体误差率控制在30%以内;全区90%的新增“四上”企业、投资项目数据误差率控制在30%以内;全区80%的“四上”企业数据误差率控制在30%以内。坚持“三联”工作法,通过“区级自查自纠+专业核查+市级评估”,加强对数据生产全过程的监测和管控,着力提高生产过程的规范性。

实施三大举措:一是建制度。制定出台名录库、工业、商贸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等5个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的基础上,实施数据核查、统计巡查、部门协同等数据管控举措,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全力提升数据质量。二是重过程。把好“入库关、网报关、评估关、核查关、修订关、退库关”六大关,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痕迹管理,将数据质量管控过程进行整理归档成册,确保数据质量管控工作落到实处,有据可查、有迹可循。三是抓源头。坚持抓根本、抓源头、强基础,以星级管理、诚信企业创建、统计台帐建设来规范企业自主统计行为,以街道八有八化来完善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切实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四、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要在第一时间对《黄石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传达学习,对全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全区迅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排查和整改工作。(完成时限:2月28日前)

(二)全面摸排问题。紧紧围绕本次排查整治内容、举措和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深入细致查摆问题,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分析问题原因,并针对每个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三)深入整改落实。对查出的数据质量风险点,要及时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进行3个月的集中整治,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对于长期性、根本性、复杂性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深入整改。(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四)及时总结报告。要在认真组织实施本次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对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主要做法、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和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形成专项报告,于7月31日前报送全市数据质量大整治工作专班。(完成时限:7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严重危害性,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按照全市要求部署全面摸排、整改、落实工作。

(二)建章立制,常抓不懈。建立数据质量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同时要建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长效机制,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此外,对目前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清单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专业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发布、监管、应用以及责任制度,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统计数据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整改落实。重点排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是否具备入库条件;企业(单位)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企业(单位)是否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上报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打捆报送、重复报送、超前报送;是否存在代填代报、指令报数等违法干预行为,如采用下发文件、会议布置、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统计调查对象按指定数据、数值区间、增速报数等问题。应坚持有错必纠、立行立改。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刻剖析原因,逐一提出整改措施,该返工的返工、该补火的补火、该纠正的纠正,有效解决排查整改中发现的各项问题。

(四)注重时效,强化考核。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排查全面深入、整治及时彻底,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要明确时间节点,积极主动作为,严格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成立以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牵头的督查考核小组,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纳入各街道经济办综合目标考核和相关科室绩效考核,对整治不负责、不认真、不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的,在整治中假查假改、敷衍应付的,将予以严肃追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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