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统计发〔2021〕1号  关于做好2020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5 来源:区统计局

各样本单位:

为及时、准确地搜集、监测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数及工资总额等方面的资料,为政府进行工资分配、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通知》(国统办人口字〔2019〕72号)、《湖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改革的通知》(鄂统办文〔2019〕21号)以及《湖北省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2020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被国家统计局抽中的样本单位。(详见附件1)

二、填报内容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指标解释详见附件2)

三、填报时间

2021年2月15日前。

四、填报方式

各单位可以选择网络平台报送或其他形式报送报表。

1.网络直报:采用网上直报形式,直报网址为:http://219.235.129.83/lzdr/queryLoginInfo.do),上报方式与2020年"四下"劳资季报相同。 

2.委托上报。"四下"年报单位没有网上直报条件的可填写劳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调查表纸质报表和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各街办(管理区)由统计专业人员在网报平台进行代报。 

五、注意事项 

1.劳资统计以“谁发工资谁统计人员和工资”为基本原则,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完善劳动工资统计工作制度,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认真按照统计报表内容填报。 

2.为了确保劳资年报的质量性,此次填报数据如与上年度填报数据相比有较大变动的,请附文字材料说明具体原因。 

3.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未变动单位按原口径报,合并单位任按原单位口径报,注销单位写说明不需填报报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6528268  

联 系 人: 余静 

附件:

1.2020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样本单位名单

2.指标解释及注意事项 

黄石港区统计局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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